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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1月01日 星期五

制止“流量劫持”须从监管入手

本报记者 卢泽华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1月01日   第 09 版)

  流量是互联网行业的命脉,无论是百度的“信息流”、腾讯的“用户流”还是阿里的“资金流”,都必须通过“流量”这一形式具体呈现。近日,“流量劫持”成为业界热词。今日头条、美团点评、360、腾讯、微博、小米等6家互联网公司共同发表了一份《六公司关于抵制流量劫持等违法行为的联合声明》,呼吁联合抵制流量劫持等违法行为,上演了一场互联网版的“六合围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笔者正在浏览这则声明的时候,页面左右两侧赫然弹出两则醒目的广告,说明这个页面可能已经遭遇“流量劫持”。

  什么是“流量劫持”?通俗来讲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恶意地将用户的访问请求定向到其他地址,锁定主页或不停弹出新窗口,强制用户访问某些网站。流量劫持容易造成用户流量损失,影响用户体验,甚至还有泄密的危险。

  其实,早在6家公司发表声明之前,百度与搜狗掀起的口水大战以及在上海浦东判决的我国首起流量劫持刑事案就已经在舆论界掀起微澜。在互联网生态链上,流量劫持已覆盖了移动阅读、电商、社交通讯等多个领域,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

  从根源上看,“流量劫持”折射的是行业利益分配体系的扭曲和垄断格局的弊端。在行业利益分配上,运营商在某种程度上占据着有利地形。掌控整个互联网行业流量阀门的三大运营商,目前并没有固定的信息披露机制,也不具备处罚权,这为运营商内部人员及其关联方实施流量劫持行为创造了条件。而互联网公司的寡头竞争也是流量劫持的主因之一。目前,我国互联网流量入口被少数巨头所把控,这些巨头在自己的优势行业直接采取或变相采取流量劫持的方式延伸业务链条,进一步强化行业垄断。可以说,流量劫持表面上“劫持”的是用户的流量,根本上是对互联网行业信息、用户、资金三大资源主导权的抢夺。

  因此,“流量劫持”的实质是在一个在诸侯混战,多方竞争的产业格局中,业内巨头们无秩序的“跑马圈地”行为。行业巨头掌控话语权与控制权,因此抗议流量劫持的公司只是联合声讨“某些机构”,却不敢正面呛声。这是合纵连横,也是投鼠忌器。最终,维权战沦为口水战,最终伤害公众权益,打乱行业生态。

  互联网需要规则与秩序。在这次关于流量劫持的讨论中,有人寄希望于运营商来加强监管,然而,运营商本身就处于网络流量的利益链条之中,过度依赖运营商,会陷入“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悖论。因此,管理部门针对流量劫持的现状对运营商和行业巨头们画地为牢,约法三章,是非常必要的。种种乱象表明,流量劫持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破除“监管真空”,明确监管主体,制定相关规则,从法律、制度层面上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法规,从行业系统外部撑起维护互联网企业和用户权益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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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 鹏  邮箱:songpeng@haiwai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