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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12月05日 星期五

县以下公务员有了晋升新通道

本报记者 尹晓宇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12月05日   第 04 版)

  12月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

  这意味着,一个科级干部如果升不到处级,如果他工作突出,也可以通过走职级这条通道获得相匹配的待遇。就像在高校,如果当不上系主任,还能走职称评定当“教授”的路子。

         

  打破基层“天花板”

  有的公务员在基层干了一辈子,拿的工资跟刚入职的大学生相差无几。这跟现行的公务员薪酬构成有关。

  在中国,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每个级别设正副职。从工资构成来看,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基层晋升空间太少,职务上不去,职级也就到头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告诉记者,职级与职务并行实际是“分离”,打破“官本位”的理念,将原来职务与职级对应的单轨制,分离为职务与职级两条并行的晋升通道。职级与工资、交通等薪酬待遇直接挂钩,解决基层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

  目前中国公务员队伍中,超过90%的公务员属于科员及科员以下职务,有60%是在县级以下政府机关。这无疑会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与“非领导职务”不是一个概念

  在中国的公务员序列里,除了领导职务还有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的非领导职务。在待遇上与领导职务形成一定的匹配,如调研员、副调研员与正处、副处对应,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与正、副科级对应。

  不过,吴江告诉记者,虽然是“非领导职务”但仍是职务体系,而不是职级。当初设立“非领导职务”考虑的也是市级及以上的公务员薪酬福利问题,由于县级以下“非领导职务”非常少,因此,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与“非领导职务”的运行并不矛盾,因为本身就是两套体系。至于并行制度建立起来之后,“非领导职务”在县级以下的存留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

  核心是工资改革

  据记者了解,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在几个省份已经试点,在今年也多次释放出信号。

  今年年初的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这背后涉及到的是公务员工资改革的问题。“职务与职级分开在世界上也是普遍做法。”吴江强调,采用职级的体系就是要通过职级自身确定工资、交通、住房等薪酬福利的标准,而不是科长享受处级待遇这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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