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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

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调查遵循国际惯例

反避税不会误伤正当投资(市场观察)

本报记者 叶晓楠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11月28日   第 02 版)

  根据G20峰会领导人声明,已就到2015年年底完成共同对抗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计划实施达成共识。这对中国而言,意味着通过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将提升反避税水平,力堵跨国公司的避税通道。

  作为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引进国,中国近年来不断筑牢反避税篱笆。这是否会影响外国直接投资?对此,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并非中国独有,通过加大反避税的国际合作,有利于实现更公平的税收征管,不会对那些遵章守法的跨国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空有GDP 税收流海外

  “避税与偷税漏税是不同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本报记者说,避税是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滥用法律形式,谋求不正当的减轻税负的行为,反避税则是指国家采取积极措施,对避税行为加以防范和制止。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都是常见的一些避税行为,会造成通常说的“空有GDP,税收不见了”等不正常现象,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一些更隐蔽、更专业的避税手段也经常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

  杨志勇认为,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举措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违背,这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一方面导致了国家的税收减少,另一方面也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跨国公司中,“长亏不倒”现象非常常见,一方面是外商不断投资、增资,不断新设企业或拓展生产经营,一方面是持续亏损,却乐此不疲。尽管亏损原因多种多样,但外商运用各种手法降低应税收入、转移应税利润等进行避税,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虚亏实盈、长亏不倒企业的大量存在,侵蚀了我国税基,造成了税收流失。

  “由利润转移而产生的税源转移给所在国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既损害国家税收权益,又增加社会发展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分析指出,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环境污染和劳动者保障等长远的社会问题,这些都需要政府公共财政解决。但现实情况是,很多跨国企业在当地只贡献了名义上的GDP、就业,税收却流向了海外,一旦外资撤离,将给当地未来发展留下沉重负担。

  反避税是世界难题

  杨志勇介绍说,中国的反避税工作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了。2008年,中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这是中国第一次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其中不仅包括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还借鉴国际经验,首次引入了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等规定。

  近些年,中国反避税工作不断加强,统计显示,2005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仅为4.6亿元, 2013年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达468.6亿元,累计增幅达100倍。2005年,中国反避税调查平均个案补税金额仅127万元,没有一起亿元以上的案件。到2013年,平均个案补税金额达到2177万元,补税金额过亿元的案件达到10起。

  业内人士指出,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并非中国独有,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在国际上,反避税同样也是一个热门话题,总体来讲,经济开放程度越高的国家越重视反避税工作。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更是纷纷加大了针对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力度,国家之间的税源竞争日趋激烈。

  杨志勇指出,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税制差异,在居民国和所得来源国均将应纳税额降至最低,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在国际上也是人人喊打的,因此,我们看到,世界各国纷纷引入或升级一般反避税规则,加大了对各类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少数违规企业

  中国作为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引进国,不断加大反避税力度,是否会影响到外国投资呢?

  杨志勇认为,在数量巨大的外资企业中,绝大多数是守法经营的,也能够按照国际上公认的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与中国的税收利益关系。但是,也有少数企业在企业财务税收上进行刻意筹划,规避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并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我们的反避税工作,针对的就是那些少数“不守规矩”的企业,而且在纳税调整的方式方法上遵循了国际惯例。

  “因此,对极少数有避税嫌疑的企业开展反避税调查,不仅不会影响招商引资,而且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有利于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杨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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