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蒙古、越南3个国家也是第一批承认新中国并建立外交关系的。
与朝鲜建交
朝鲜外交部长朴宪永1949年10月4日致电周恩来外长,表示朝鲜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意志的”,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交换大使。”10月6日,周恩来外长复电,表示“热忱欢迎立即建立”中朝两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这一天被定为中朝两国的建交日。
1950年1月7日,朝方任命李周渊(曾任北朝鲜人民委员会总务部长、驻莫斯科朝鲜贸易使节团首席代表)为驻华大使。因当时毛主席在莫斯科访问,朝方表示“愿在最近期间将国书呈递刘少奇副主席”,以便开展工作。1月28日,刘副主席接受了朝大使国书。
1950年7月6日,周恩来外长照会朝鲜外长朴宪永,通知朝方,将委派柴军武(后改名柴成文)一等参赞为中国驻朝鲜使馆临时代办,“以便进行有关建馆工作”。那时朝鲜战火已经爆发,平壤不时遭到美军战机轰炸。7月10日,柴代办及其他参赞、一等秘书、武官和副武官等在枪林弹雨中到达平壤,标志着中国驻朝鲜大使馆正式建立。为了躲避敌机轰炸,我国驻朝使馆在其院内挖了防空洞。8月12日,中国首任驻朝鲜大使倪志亮到任。朝方在报纸上刊登倪大使抵达照片,还在消息中强调中国大使是位将军。
中国驻朝鲜大使馆建立之前,我国东北行政委员会已于1949年3月在平壤建立了具有官方性质的驻朝鲜商业代表团,负责两国之间的联络任务。该代表团的前身是“平壤利民公司”。使馆建立后,原来的商业代表团宣布撤销,大部分人调回国内,一部分人留下来转为大使馆工作人员。
与蒙古建交
蒙古人民共和国在新中国宣布成立后迅速承认并决定建交、互派外交代表。在处理与原国民党政府外交关系问题上,蒙方态度明确、主动,在新中国尚未表态前,就宣布同国民党政府断绝了外交关系。1949年10月6日,蒙古总理兼外长乔巴山致函周恩来总理兼外长,表示“真诚不渝地愿与中国人民建立密切的友好关系”,“特决定在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外交代表”;次日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与国民党广州政府断绝外交关系,称其“已丧失一切权威,已不再能够代表中国人民”。1949年10月16日,周恩来复函乔巴山“热忱欢迎”、立即建交,并互派外交代表。至此,中蒙完成建交程序。
蒙方任命巴雅伦·贾尔卡赛汗(时任蒙古科学研究院院长)为首任驻华大使,中方派遣出身蒙古族的吉雅泰(时任内蒙古自治政府临时参议会副议长,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宣传部长)为首任驻蒙大使。
与越南建交
新中国成立时,越南正处在抗击法国殖民统治战争时期。1950年1月,中共派罗贵波(时任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任中共中央驻越共中央联络代表、中国驻越南顾问团团长、越共中央和胡志明主席总顾问。
1950年1月15日,越南外长黄明鉴致电周恩来外长,“宣布承认毛泽东主席所领导的中国人民政府”,“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换大使”。当年1月18日,周恩来外长复电,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愿意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从而完成了中越两国建交程序。
1950年7月中旬,越南委派老资格领导人黄文欢为驻新中国外交代表,并于1951年4月28日以特命全权大使衔代表身份向朱德副主席递交了国书。1952年5月,黄文欢向中方提议,将越南驻华代表机关改为大使馆。同年9月,黄文欢被任命为越南“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并再次递交了国书。1954年8月,罗贵波被任命为我国首任驻越南大使。
(作者为外交部礼宾司原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