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英国克洛伊顿博物馆将拍卖一批藏家捐赠的珍稀中国瓷器,引发争议。据悉,尽管欧美博物馆出售藏品早有先例,但在我国国内,公立博物馆的馆藏仍然是“只进不出”。那么,博物馆该不该出售藏品?优化馆藏结构又依靠什么方式呢?
公立机构馆藏“只进不出”
国内的公立博物馆,至今还没有公开出售过藏品。文物一旦入藏公立博物馆,便不再流出,只有可能在国有收藏机构之间调配。
那么,博物馆能不能出售藏品呢?业内人士表示,国外博物馆出售馆藏时有发生,例如华盛顿塔克玛艺术博物馆、洛杉矶艺术博物馆和波士顿美术馆等,都曾以优化馆藏结构的名义拍卖过部分珍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那么,不能公开交易,馆藏是否会变成一潭死水?对此,广东美术馆典藏部主任江郁之并不认同,他表示,很多世界级的博物馆之间经常轮换藏品办展,国内的文物机构也在朝这个方向努力。近年来,全国各大博物馆之间的藏品交流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活跃了。而事实上,博物馆除了互相借展之外,在藏品重复率较高的情况下,藏品的交换一直都存在。
“公立馆藏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藏品属国有资产,不能随意拍卖。一些藏品可能普通人觉得不值钱,但其实学术价值非常高。”江郁之说。
藏品出售能否优化馆藏结构
2007年,波士顿美术馆在中国嘉德拍卖了一批馆藏,其中包括中国瓷器书画和中文古籍,在国内引发极大关注。一些业内人士甚至提出,国内的博物馆也应该效仿尝试,淘汰“无用”的藏品,优化馆藏结构。
事实上,两种声音一直存在:一方面认为,对于低级、重复的已经不适合收藏体系的藏品,博物馆可以经过法定的流程将这类藏品出售转让,由其他机构或个人继续收藏;另一方面则认为,博物馆的藏品是属于公众的,有的还是来自于捐赠,博物馆无权出售。而在国内一些公立博物馆的库房里,的确有不少级别较低、品种重复较多的藏品长期“沉睡”于此。这些藏品,没有太大研究价值,也难有机会被拿出来参加展览,只能长年放在库房里。而由于保管能力有限,这些藏品可能得不到好的保护,甚至出现受损发霉的状况。
虽然一些博物馆也想有所作为,出售部分级别较低、品种重复较多的藏品,以筹集资金购藏更好的文物,也可以改善保管条件,但是目前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因为涉及公立文物机构馆藏的处理问题,非常敏感,而相关法律、规则又比较模糊,谁也不敢做先吃螃蟹的人。
缺乏相关法律和细则
在博物馆系统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有偿转让馆藏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模式。大多数博物馆在出售藏品前,会经过严格的估价,不仅要经过馆长同意,还要在董事会取得全票通过才行。而且世界博物馆界的不成文道德规范是,除非为了收藏其他文物艺术品,否则博物馆不能出售馆藏。
那么中国的博物馆有没有文物退出机制呢?《文物法》中写道:“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再收藏的文物的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文化部2005年颁发的《博物馆管理办法》中提到,博物馆不够本馆收藏标准,或因腐蚀损毁等原因无法修复并无继续保存价值的藏品,经本馆或受委托的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可以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退出馆藏。
但是,对于退出馆藏能否采取出售的方式,相关法规仍然很模糊。《博物馆管理办法》中说,对于退出馆藏的藏品应该在文物行政部门的网站上公示,这期间如有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愿意接收有关藏品,则以调拨、交换等方式处理,如没有,则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处置。处置方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处置所得资金应当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公立博物馆在处理藏品时需要有一个慎重的态度,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藏品卖给谁,拍卖的鉴定、监管、定价都要配套。此外,博物馆出售藏品也要考虑到伦理道德的因素。一些捐赠人并不愿意他们赠送的艺术品被博物馆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因此,博物馆应该尽量避免出售捐赠藏品,或在出售前与捐赠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