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过硬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建设和平安中国建设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印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分别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研究这些规范性文件对法学教育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包括坚持德法兼修、增强政治意识;培养法学伦理、强化职业操守;增强问题意识、明确实践导向等。
【摘要】过硬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建设和平安中国建设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印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分别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研究这些规范性文件对法学教育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包括坚持德法兼修、增强政治意识;培养法学伦理、强化职业操守;增强问题意识、明确实践导向等。
【关键词】法治 法学教育 政法机关 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政法队伍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有利于发挥法学教育的社会功能;过硬队伍建设能为法治中国建设和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党的十八大后仅两个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由此被确定为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作为各级政法机关的基础性工程。对于过硬队伍建设怎么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印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也分别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这些规范性文件进行文本分析,法学教育机构可以因材施教、按需施教,从供给侧对接法学人才需求,提高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对政法机关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满足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
中央加强政法机关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精神分析
中央对于政法工作始终高度重视。1999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中央层面第一次就“政法队伍建设”专门下发重要文件。2016年又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首次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下发综合性指导文件。这两个文件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者都强调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问题,《意见》对理想信念有了新的更高标准,专用一个部分叙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决定》强调的“政治纪律”,在《意见》中进一步细化为“政治品格”,并且加上“绝对忠诚的”的定语,提出把“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等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意见》将“职业道德教育”发展为“政法职业精神”的培育和践行,体现了对政法队伍职业化目标的呼应和落实。
二者都强调提高业务素质的问题,《意见》的要求更为全面具体。一是提高政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如《决定》提出“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等,但《意见》将这一问题作为“履职能力”放在第三个部分进行集中论述。二是提出加强教育、培训。《决定》把“学法”作为关键词,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政法各部门“深化政法院校教学改革”,“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和多层次的在职干部教育培训”;《意见》着眼国际新形势、经济新常态和社会结构新变化,更加强调“执法司法专业能力”,提出“建立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培养模式”。三是强调政法干部学法懂法问题。《决定》规定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较高的执法能力和领导水平”,《意见》把“忠诚可靠”“学法懂法”并列为必备条件。
二者都对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意见》体现了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最新要求。《决定》的提法是“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要求完善制度、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实行司法公开,定期开展政法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和执法检查。《意见》主要阐述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等问题,这进一步深化了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
政法各部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具体安排及其比较分析
政法队伍是政法机关干部队伍的一个总称,主要包括党的各级政法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干部队伍。2013年政法各部门纷纷出台加强各自队伍建设的意见,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由于国家安全机关的特殊性,其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无法获取,亦不列为分析对象。通过对公、检、法、司加强自身系统队伍建设的四个政策文本的分析,可见它们都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强调政法队伍应具备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关于政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意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作为一条指导思想。因此,政法各部门意见也都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作了充分的论述和部署。最高院意见把坚持“三化”建设方向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五项基本要求之一;最高检意见用两个部分分别论述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建设;公安部意见突出了职业精神塑造和职业保障体系建设两个方面;司法部意见强调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加强业务工作能力建设。
关于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政法机关队伍建设的重点,走上政法机关领导岗位也是很多法律人才的职业目标。最高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优配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着力改善班子知识、专业、经历和年龄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司法部始终突出抓好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制定符合司法行政职业特点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注重考察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公安部积极构建系统规范的领导干部选用及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地方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一般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和异地交流制度。最高检建立落实重大问题调研制度,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应对复杂局面、具备战略和创新思维、引领科学发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
关于纪律作风建设。要求政法干部有更高的操守准则,如公安部意见要求健全民警职业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使民警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要求政法队伍中的作风建设有更高标准,如司法部意见要求开展“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六个绝不允许”等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要求政法干部遵守更严格的纪律,如公安部意见提出健全特殊职权监督机制,建立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
对法学教育的几点启示
坚持德法兼修,增强政治意识。培养法律人才正确的政治意识是法律教育的应有之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使政法干部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研究阵地,注重培养政法工作人员法律思维和政治思维,培养更多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
培养法学伦理,强化职业操守。德法兼修的另外一个重点是法学人才职业伦理的培养。通过加强职业伦理控制借助职业便利实施的非道德行为,加强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培养政法各部门亟需的富于正义感、责任感和高尚情操的法学人才;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教育方向,切实提高整个政法队伍的公信力。这不仅是维护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个体的职业操守,更是维护整个政法系统道义合法性的必需。
增强问题意识,明确实践导向。在重视提高学生法学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能力;避免将法学教育目标设定为技术和技巧教育的“司法中心主义”,将法治实践中急需解决的新发案例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着力强化实践教学,特别是引导学生关注信息化、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犯罪网络化等最新实践问题,教育学生立足法律条文综合考虑解决问题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等活动,加大实务部门与法学教育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