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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 《民生周刊》记者 畅婉洁 《 民生周刊 》(

    2009年,历经多年酝酿,《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新医改”)出台,拉开新医改的序幕。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等,都出现在新医改方案里。

    新医改如今已经走过13年,中国人健康指标的优化、就医自付比例的降低、求医问药的便捷,人们的生活有了巨大变化。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8年的34.1/10万下降到16.1/10万,婴儿死亡率从14.9‰下降到5.0‰,我国卫生总费用从2008年的14535.4亿元升至2021年的75593.6亿元(初步推算),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40.4%降为27.7%。

    截至2020年底,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不断提高,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在基本医保普惠的基础上,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已覆盖12.2亿城乡居民。

    新医改的初心很简单: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集采常态化

    如何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如今也有了标准答案—国家“团购”。

    药品集采,也就是国家“团购”,以量换价。如今集采逐步覆盖各类药品,重点就是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和相关部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改革。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为日后全国药品集采定下基调,也标志着集采工作从此会持续开展。

    不仅如此,国家对药品集采的重视还体现在2022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的通知》,其中有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增设延伸指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完成比例”,以加强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配备使用监测。

    距离2018年11月开始的“4+7”试点,药品集采改革已经推进3年有余。经过这3年多的努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了7批药品带量采购。

    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以治疗肺癌的靶向药奥西替尼为例,2017年刚进入中国时的售价是51000元一盒;2019年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价格降为每盒15300元(80mg,30粒)。而现在,奥希替尼的价格是每盒5580元(80mg,30粒),降幅达到64%。

    医疗耗材的价格也通过集采大幅度压缩下来。冠脉支架从均价1万多元降到700多元。之前血管狭窄程度为70%左右的患者都要放支架,现在到80%以上才会放。当耗材价格水分被挤出,医疗行为回归治疗本身。

    截至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 种,其中西药1486 种、中成药1374 种、中药饮片892种。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药品、医疗器材进入医保,解决老百姓用药贵的问题。

    “从目前来看,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已经形成了常态化格局,集采竞价规制、质量、供应、配送、使用的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也日趋完善和优化。”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说,“从取得的成效来看,集采规则不断优化,质量监管更为严谨,供应保障更为稳定,使用政策更为完善,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

    病有所医

    病有所医,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

    减轻居民的医疗负担,不仅只是意味着解决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窘迫,更事关中国未来10年乃至更远的经济转型。医疗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新时代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任务就是“从有到优”的优化过程。

    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如今我国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民覆盖,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降低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财务负担,有效提升了老百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总体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制度性基础、创造了保障性条件。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6100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清晰的改革与发展理念、目标与行动路径,设定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要建设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

    其中,在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展望203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格局总体形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优越性充分显现,全民医疗保障向全民健康保障积极迈进”。

    从“被动医疗”走向“主动健康”

    医改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要从过去的“被动医疗”走向“主动健康”,就要建立健康国家。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考察时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2015年初,“健康中国”这一新提法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健康中国”的内涵是要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十八届五中全会全体会议公报。公报中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健康中国战略被写入“十三五”规划。

    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新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指出,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方案出炉。根据方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至此,“大健康”的理念基本成型。

    健康中国战略体现着预防为主的战略概念,将健康融入所有的政策,就是“大卫生、大健康”。

    历史是不断叠加的过程,改革是不间断的接力赛。“深化改革要明确方向性、稳妥性、有序性、耦合性和严肃性”。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每一个人都是受益者。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落到实处才是关键。

    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让人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的健康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赶考路上要为人民书写的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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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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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靠—— 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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