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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一纸模棱两可的拆迁通告

□ 《民生周刊》记者 郭鹏 《 民生周刊 》(

    是受访民营企业负责人曲解了管委会的工作方式,还是管委会在服务扶持辖区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妥之处?

    尽管拆迁范围内有19家民营企业,但真正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簿公堂,想讨个公道的却只有日照昊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昊宇建材)。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王芝翠总是安慰自己,既然这个娄子已经捅了,也就不管明天怎样了。

    2018年2月初,昊宇建材的保安突然在厂区外侧墙体上发现一份《关于临沂路南段区域拆迁工作的通告》,落款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分钟后,王芝翠将公司管理层召集在一起,让大家分头落实通告真伪。

    “当得知这份东西确实是管委会发的,我下意识地说了句‘这么做也太儿戏了’。”王芝翠回忆,事后她虽然向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过异议,认为拆迁于法无据,可没过多久,“管委会能够调动的环保、税务、综合执法、安监等部门就纷纷到公司开展所谓的执法行动。”

    王芝翠说,昊宇建材之所以将管委会告上法庭,是因为同年8月11日公司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电均被开发区有关部门切断,使得这家建成已16年的民营企业陡然陷入停产状态。

    2018年12月4日,昊宇建材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违法一案,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尽管应诉方辩称通告只是起到“宣传、告知”政府工作的作用,管委会没有对拆迁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强制拆迁,更没有对昊宇建材的权利产生影响,其他被拆除搬迁的公司完全是基于自发行为。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昊宇建材的诉求,昊宇建材选择了继续上诉,但在拆迁范围内一些受访民营企业负责人看来,“无论管委会怎样自圆其说,这份拆迁通告给我们带来的压力都很大。”

    这纸拆迁通告究竟是否是政府工作的告知书?是受访民营企业负责人曲解了管委会的工作方式,还是管委会在服务扶持辖区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妥之处?《民生周刊》记者进行了调查。

    拆迁“动机”

    “也许是这纸通告上所表述的拆迁理由太过模糊,我们才对管委会拆迁动机产生了怀疑。”王芝翠告诉记者,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启动临沂路南段区域拆迁工作,理由是“根据环保督察的整治要求和市区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而且还限定这项工作必须在2018年3月中旬以前完成。

    王芝翠向记者提供的通告影印件证实了她的说法。

    按照她的理解,国家对征地、拆迁工作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但这纸通告不仅拆迁理由模棱两可,“只给了这么短的拆迁时间,难以让人信服通告的法律依据。”

    不仅如此,那段时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一些中小企业间一直流传一种说法:市里让开发区加快新旧动能转化步伐,而管委会所领会的上级精神却是找个合适的时机把在开发区内生存多年、税收贡献率不大、土地利用率不高、产业低端又不绿色环保的小企业“转移”走。

    昊宇建材始建于2002年,占地百余亩。王翠芝说,她之所以怀疑管委会的拆迁动机,就是担心自己的企业被不明不白地“转移”走。

    那么,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的通告,其背景究竟是什么?法律和政策依据又是什么?记者曾试图直接从管委会寻求真相,但始终未果。

    不过,根据《昊宇建材公司诉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判决书,被告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辩称,该通告是按照日照市以及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是对该区域的发展规划准备做出调整的通知。

    为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没有问题,判决书载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审理法院递交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反馈意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改方案》等多份证据。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7年3月27日至4月15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组对日照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6月5日向日照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指出,日照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付疃河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流域、园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不想挪窝

    如此看来,关于临沂路南段区域拆迁工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初衷正如通告所指出的,有利于提升环保水平、改善整体环境、促进产业升级。

    然而,对于区域内的民营企业而言,通告所发挥的作用并非“宣传、告知”政府工作那么简单,接下来的种种事情让不少企业压力山大。

    “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派出工作人员分头做各家的工作,限我们在通告规定的3月中旬前自行搬离。我们认为管委会有点一刀切的意思,时间太紧不说,连补偿也不提。”一位受访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回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所以,区域内十几家企业没一个挪窝的。”

    或因企业提出的“先补偿,后搬迁”并非无理要求,“街道办事处、村里再来动员自行拆迁的时候,都希望各企业能在由管委会指定的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可是价格低得离谱!”一位受访者说。

    王芝翠说,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绝搬迁后,她的企业就经常被各有关部门检查,“有好几次都是前脚环保局刚走,后脚税务局就来了。”

    采访中,有受访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王总(指王芝翠)的企业有一定规模,人脉也广,来检查的部门刚开始还给她面子,可没有实力和背景的企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与昊宇建材不同的是,日照市天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天龙建筑)并没有收到通告,拆迁一事是公司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村委会领导通过口头形式传达的。

    “因为我们公司没有在3月初给出能否按期搬离的确切答复,3月9日这一天,公司周边道路就被堵住了,又过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可能见我们还没动作,公司就被一群不明真相的人强拆了。”天龙建筑负责人焦鹏军告诉记者。

    愤愤不平的还有日照市正茂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下称正茂包装)掌门人马成茂。

    因没有理会开发区方面对其原有厂区厂房的“拆迁动员”,2018年夏天,马成茂在新厂区内为员工建设的餐厅被综合执法部门认定为违建,强制拆除。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茂包装新厂区投入使用已经4年多的厂区大门和门卫室,被有关部门查出“临建手续过期,未申请延期使用”,要求企业自行拆除。

    日照一号文件

    “作为民营企业,我们并不是不支持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相反,我们更愿意与开发区荣辱与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拆迁区域内涉及的这些民营企业,事实上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着很深的感情。在它们当中,有的是开发区第一家粉煤灰综合利用企业,有的是开发区第一家民营建筑企业,有的是在开发区经营一家企业之后,又找来资金办起第二家企业。

    有受访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当中的确有领到补偿后自行拆迁的,那是因为他们意识到“不管有没有管委会的这纸通告,最终都是要被转移的”。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日照采访时,当地《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刚印发。作为2019年一号文件,这份文件要求全市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落地服务保障。

    按照这份文件的要求,日照将要建立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求助事项可直接向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反映。推广服务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

    “不管二审结果如何,作为民营企业,我都要坚持往下走。”王芝翠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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