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这次事件看作基层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试金石,那么朝阳区显然不合格甚至得了负分。
发生在七八月份之交子夜时分的北京市朝阳区69家报刊亭被强拆一事,至今余波难息。
可与一些地方房地产强拆“媲美”的这起“半夜强拆报刊亭事件”,激起了公众舆论一片哗然,并且过去了十来天竟然还没有责任单位出面说明情况,让人觉得这根本不像是基层政府所为,因为在老百姓心目中,政府办事,总得光明正大,没有必要选在“月黑风高夜”来做,更应该有个正式文件说明原因并对善后事宜做出安排。
可遗憾的是,迟至8月10日,朝阳区政府才作出正面回应,称是移改而非拆迁,事先他们与报刊亭主做过沟通,并征得大多数经营者同意。然而,报刊亭所有单位市报刊零售公司针锋相对回应说他们没有接到任何文件通知,报刊亭主也纷纷表示没收到过正式书面通知,只是前几天有城管来口头打招呼让在几日内清空或挪移报刊亭。
相关报道表明,这次半夜强拆报刊亭行动,很可能是朝阳区为迎接11月在北京召开的第22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而整顿市容市貌,这一点已经有城管队员向报刊亭主说明了。位于朝阳区和平东桥附近、中国电影家协会门前的报刊亭,附近既没有地铁天桥,也不涉嫌占道,同样被强拆,也从侧面证明并非因为占道、位置问题。
这种为配合某项活动而进行临时性整顿的行政模式,正是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习以为常的习惯性动作。可问题是,这报刊亭不可能是由亭主自己随意设置的,从形状、色彩到摆放位置,恐怕当初都是由政府机构等多方人士共同商定的,现在又说形象不佳影响市容了,摆放位置不合适了,甚至要重新设计与街道风格统一,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分青红皂白给拆了,就不想想人家租来花了多少钱,许可证还有10年有效期呢,找谁索赔呀,今后的饭碗咋办?
据说报刊亭还是1999年北京市“为老百姓办60件实事”工程之一,主要是为了解决下岗职工实际困难。今昔对比,怎不让人感慨万分!
所以说,这种运动性、官员个人主观随意性强的行政治理模式,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作为基层政府部门,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依法进行,所谓“依法行政”,正是新一届国务院领导同志一再强调的工作方针。长官意志,肆意乱为,今后不行了,因为老百姓的法治观念在日益增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也在盯着监督。因此,这次朝阳区官方可以说是大失策、大丢人,值得当事者和其他地方的官员警醒反思,引以为戒。
从北京市朝阳区半夜强拆报刊亭这件事上,还可以反映出基层政府的执政理念仍不到位。如果说真正“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不应该如此恣意妄为。
如果把这次事件看作基层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试金石,那么朝阳区显然不合格甚至得了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