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松原12岁女孩因药店违规配药,突发急性心衰离世引发关注。这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反映了药品零售行业的监管漏洞。药店无执业药师在岗、随意混搭处方药、拆零药品无任何标识,这些违规操作并非个例,成为威胁大众健康的隐患。
诸多违规行为并非无法可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无证售药、药师脱岗、药品拆零无标注均属于明确违法行为,严重情形还可认定为非法行医。但严苛法条未能落地执行,足以说明药品零售终端的监管、服务体系存在明显短板。
乱象长期存在,根源在于行业模式与监管机制的双重错位。目前,药店盈利依赖药品差价,专业药学服务被边缘化,导致执业药师“挂证”脱岗、岗位虚设等乱象。与此同时,现有监管重心聚焦药品质量,缺乏标准化的药学服务规范与考评体系,监管盲区让违规经营有了可乘之机。
补齐用药安全短板,需要制度落地与长效治理双向发力。国家药监局明确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全国药店需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制度,重塑药师“用药守门人”的核心价值。各地需同步强化监管惩戒,对违规主体顶格处罚、纳入失信惩戒,大幅提升违法成本。此外,需搭建多部门协同监管体系,联动市监、卫健、医保等部门压实监管责任,规范药品零售全流程,筑牢百姓安全用药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