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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是怎样炼成的

本刊驻美国特约记者 苏菁 陈伟 《 环球人物 》(

    正如奥巴马自己在获胜演说中所言,他“一直都不是最有希望的那个候选人”。他是美国政坛杀出的最大一匹“黑马”,从步入政坛到当选总统,仅仅用了12年。 

    “背不起十字架,就戴不上皇冠” 

    1995年,35岁的民权律师、大学教师奥巴马决定从政。此时,他已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黑人社区定居5年,其间拒绝了高薪职位,一直供职于一家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为黑人贫困区服务,赢得了“穷人的代理人”之称。与此同时,他在芝加哥大学的授课备受欢迎,但他从不发表任何学术研究论文,“竭力保持神秘而潇洒的平民气质”。他已经有了从政基础。 

    机遇也垂青奥巴马。“当时,州参议员的位置出现了空缺,社区组织的人问我是否感兴趣,我做了一个所有黑人男性都会做的决定:问上帝,问老婆。”从此,奥巴马开始精心“推销”自己。他出版了回忆录《来自我父亲的梦想》。在书里,他把少年时荒唐混乱的生活抖搂了个遍,很多人对此感到不解:“你不是要竞选吗?为什么自揭其短?”奥巴马信心十足地解释道:人们都喜欢看公众人物的丑事,爆这些料可以拉近与民众的距离。何况选择了从政,今后难免不被政敌挖出这些事情来攻击自己,与其如此,还不如自己揭短。他笃定地说:“背不起十字架,就戴不上皇冠。” 

    奥巴马的策略果然奏效。1996年,他在伊利诺伊州的州议会选举中,成为民主党的一名州参议员。他在美国政坛的第一次亮相堪称完美:底层民众和非洲裔选民都把他看作自己的代言人,政敌们则无法攻击他过去的丑事。 

    1998年,奥巴马连任州参议员,这刺激了他的“野心”,他打算更上一层楼,竞选联邦众议员。2000年,他不惜抵押了房产,向银行贷款,投入竞选广告的无底洞里。在奥巴马看来,自己所处的选区在芝加哥南端,65%的选民是黑人,35%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他以“穷人的代理人”出马竞选,简直就是小菜一碟,马到成功。 

    然而,奥巴马在州民主党预选阶段就遭到了羞辱。在预选提名中,他的对手是老牌黑人政治家拉什。这位在奥巴马看来“暮气沉沉的老朽”,曾在20世纪60年代领导芝加哥地区的黑人民权运动,深受黑人爱戴。拉什批评奥巴马“不够黑”,在白人的精英教育下长大,与黑人生活完全脱节,根本不配代表本区选民。更糟糕的是,奥巴马一直把46岁就登上总统宝座的克林顿视为年轻人的榜样,并希望他和州民主党领袖能支持自己,但克林顿毫不犹豫地支持老资格的拉什。双重打击之下,奥巴马的支持率跌至11%,并饱受媒体的奚落和嘲笑。 

    “你的政治生命已经结束了,”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院长菲谢尔教授劝说奥巴马:“接受我们终身教授的职位吧,薪水比你在律师事务所或担任联邦众议员高得多。” 

    奥巴马断然拒绝了。 

    师从“政治教父” 

    自从挑战拉什失败后,奥巴马一直被党内领袖压得抬不起头,他终于认识到一个现实:光凭个人的锐气和努力,没有党内高层的支持是行不通的。2002年,机会再次降临,民主党在伊利诺伊州的领袖换成了琼斯。奥巴马决定“抓住”这位新任领袖。 

    在一次州议会辩论的间歇,奥巴马看见琼斯独自在吃午餐,于是他走到琼斯对面坐下,找些轻松的话题,开始套近乎。琼斯早已认识奥巴马,在州议会开会时,每当共和党和民主党的议员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得不可开交,这个年轻人就会微笑而温和地从中斡旋。琼斯就是在那些场合,注意到礼貌、优雅的奥巴马,并且察觉到他身上有种被压抑住的光芒。因此,琼斯一言不发,任凭奥巴马坐到自己的对面东拉西扯,等着他揭开底牌。 

    “请帮助我竞选国会议员。” 

    奥巴马用诚恳的目光、谨慎却富有煽动力的声音,表明了自己的来意。琼斯注视着他,满意地笑了起来,从此他和奥巴马结下了深厚的私人情谊。在奥巴马雄心勃勃的从政之路上,琼斯一直对他鼎力相助,他对媒体说,“奥巴马就像我的儿子一样”,奥巴马则称琼斯为“我的政治教父”。 

    有了“政治教父”做后台的奥巴马从此一帆风顺。2004年,琼斯力荐奥巴马竞选联邦参议员。伊利诺伊州地处美国中部,人口总数名列全美第5位,白人居民占绝对多数,曾经诞生过林肯、格兰特、里根3位白人总统。在美国国会里,伊利诺伊州有19席联邦众议员,而每个州只能有2席联邦参议员。竞选联邦参议员,需要面对全州选民,其难度远比在本选区竞选联邦众议员大得多。如果失败,奥巴马的政治生涯真的会就此告终了。 

    琼斯精心打造了一个“新奥巴马”:他有传奇般的身世、哈佛精英的教育背景、潇洒的气质外型、无与伦比的演讲口才、长期扎根黑人贫民社区的奉献精神、视高薪如粪土的高尚品质……他得到全州选民和民主党高层的热烈追捧。2004年6月,伊利诺伊州议员、奥巴马的支持者沙·科夫斯基去白宫参观,她和布什总统一照面,布什就吓了一大跳,目光在她胸前扫来扫去。原来,沙佩戴了一个写着“支持奥巴马进参议院”的徽章,“奥巴马(Obama)”和恐怖分子奥萨马·本·拉登(Osama Bin Laden)”的头一个名字,只差了一个字母。“布什总统看花了眼,以为白宫闹鬼,闯进来一个恐怖分子支持者。”沙连忙向布什解释,奥巴马是伊利诺伊州议员,目前正在竞选联邦参议员。布什松了一口气说:“哦,没听过此人。” 

    从那以后,要不要改名成了奥巴马被追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但他用幽默来化解这类麻烦。他曾开玩笑说,阿拉巴马州拼成“奥拉巴马州”更好,俄克拉荷马州也可以改为“奥克拉巴马州”。人们捧腹一笑,改名风波不了了之。2004年大选中,曾在民主党联邦众议员预选中蒙羞而退的奥巴马,创造了奇迹,成功当选联邦参议员。 

    “他像牧师在布道” 

    奥巴马在联邦参议院使用的办公桌,正是肯尼迪总统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参议员曾经用过的那一张,它是奥巴马和肯尼迪家族微妙关系的一个象征——奥巴马的父亲求学哈佛时的奖学金,来自肯尼迪家族财团的慷慨捐赠。奥巴马本人和肯尼迪总统也颇有相似之处:都是哈佛大学高才生;都是资历甚浅的参议员;肯尼迪因爱尔兰血统和天主教信仰备受歧视,奥巴马因黑白混血身世饱受身份认同的煎熬;他们都出版过畅销书,肯尼迪所著的《勇敢者的画像》获普利策文学奖,奥巴马的回忆录《来自我父亲的梦想》名列畅销榜前茅。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共同点:他和肯尼迪都是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基调演说”而一夜走红的。 

    2004年7月,民主党在波士顿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名克里为2004年总统候选人,同时打破常规,邀请无名新星奥巴马出场,登台发表大会的“基调演说”,即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纲领和政策的宣言,相当于大会“政治报告”。大会报告人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担任,肯尼迪于1956年、克林顿于1988年都曾出任此角。 

    奥巴马意识到“天赐良机”,他谢绝了幕僚的代笔,亲自写作。写完后,他找到自己的密友、黑人社区的赖特牧师,向他学习牧师布道时有何诀窍。赖特牧师告诉他,一个优秀的牧师,需要有“代言上帝的不可侵犯的圣洁语气、注视信徒时慈祥宽容的目光、鼓励对方说话时沉默而微笑的表情”。奥巴马牢牢记住,反复练习。 

    到了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之夜,约一亿美国人在电视前倾听了奥巴马的“基调演说”,他一鸣惊人,红遍美国。“像牧师在布道”的演说风格,从此成为他的制胜法宝。奥巴马的支持者们,常常会抢购奥巴马的最新海报,因为海报上他矜持、坚毅的表情,有着牧师般圣洁的气质,“没有人不会被牧师感动!” 

    “贩卖希望”的竞选术 

    2007年,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当时,除了爱德华·肯尼迪参议员表示支持外,几乎没有人看好奥巴马,“希拉里·克林顿”才是民主党人挂在嘴边的名字。但随着预选的进行,奥巴马凭借机智和口才,创造了奇迹,使得希拉里难以应付。最经典的一幕莫过于电视辩论中,现场观众问奥巴马:“你本人外交经验极少,又网罗了这么多的克林顿前朝旧臣当顾问,怎么能够依赖这帮人实现政治变革的愿望呢?”希拉里开心地笑了,她转向奥巴马说:“我很想听听你的答案。”奥巴马对希拉里说:“我当选总统后,立马请你也来当我的顾问!”这个回答一箭三雕,既避开了尖锐的问题,表明了自己必胜的决心,又戏谑了幸灾乐祸的对手。 

    在赢得党内预选后,奥巴马遇到的最严重的危机,是2008年8月8日凌晨3点的一个电话,内容是向他汇报格鲁吉亚军队突袭南奥塞梯、俄罗斯和格鲁吉亚交恶的情况。然而,奥巴马对此一头雾水,懵懂无知,迟迟不能做出恰当的反应。麦凯恩阵营抓住机会,对奥巴马缺乏外交经验大加攻击,奥巴马阵营方寸大乱,民调支持率降到了宣布参选以来的最低点。在此低潮中,奥巴马痛下决心,选择拜登出任自己的副手。66岁的拜登是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有丰富的外交事务和国家安全经验。在前南斯拉夫问题上,他曾敦促克林顿制止塞尔维亚军队对穆斯林的种族清洗,是克林顿时期美国前南政策的主要推动者之一。他的出现,无疑为奥巴马加了分。 

    到了大选最后阶段,金融危机的爆发让美国人迫切需要看到希望,奥巴马以“变革”为口号的竞选主张,碰到了最好的时机。《华盛顿邮报》专栏作者柯翰默把它总结为“贩卖希望的竞选术”:“奥巴马参议员找到了一个贩卖希望的方法。你只要把票投给他,就可以拥有希望。这种贩卖行为不算新奇,过去数千年来,有组织的宗教一直在贩卖类似的商品”。奥巴马由此超越了种族的藩篱,卷走了黑人、白人精英、年轻一代的选票,登上了他政治生涯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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