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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与幽默 2015年03月27日 星期五

“羞辱教育”的功败垂成

文/茅家梁 《 讽刺与幽默 》( 2015年03月27日   第 07 版)

  现在的有些文化人,一提起唐太宗,多少有些膝盖总要软下来的样子。譬如《资治通鉴》里被评论家已经捣鼓得烂熟的“唐太宗恩赐长孙顺德”一则,一向被人们当作“利用羞耻之心教育犯了错误的干部”成功的典范。

  幸亏还有人稍微客观地分析——如此“羞辱教育”,有“侥幸的成分,不具有普遍意义”,否则,不费心思的解释,老是视李世民的唾沫为碎玉,款款深情滥用在历史评价上,颠倒了美丑,倒确实要误导大家的。

  不光在《资治通鉴》里,《新唐书》《旧唐书》里也有对这段“佳话”同样的记载: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系长孙皇后之族叔,“受人馈绢,事觉,上曰:‘顺德果能有益国家,朕与之共有府库耳,何至贪冒如是乎!’犹惜其有功,不之罪,但于殿庭赐绢数十匹。大理少卿胡演曰:‘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上曰:‘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

  胡演的质疑,也算尽职,在其位要谋其政,毕竟是相当于最高法院的副领导,熟谙业务,知道长孙顺德犯的罪,罪不可赦,砍头是“起步价”。妙就妙在李世民的回答:“他得到赐绢而所受到的羞辱,比受刑罚更厉害”,因此,诸位尽可噤若寒蝉了!一言堂上,皇帝的金口玉言压倒了一切,“人治”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很多年以后的今天,还有人赞扬长孙顺德之“受辱”,是对贪官非常有效的教育手段,这是极其荒谬的。

  以“恩赐”代“羞辱”,以“羞辱”代“惩罚”。多么有层次,推进得何等的严密!唐太宗的感情投放,有一个早已划定的范围。在潜意识中,“第一夫人”根本用不着使性子发嗲,李世民自己就应该成为“护犊子”的好汉。事实是,因为长孙皇后的原因,李世民多次对长孙顺德、长孙安业、长孙敞等“外戚”的违法行为,毫无顾忌地法外开恩。

  监门将军长孙安业参与密谋借助禁卫军反叛,同伙被处决,长孙安业却因为有背景而免死,流配而已。杞州刺史长孙敞,因为收受贿赂而被免职,唐太宗“堤内损失堤外补”,常从宫内赏赐绢帛以供他花费。李世民的“人治”,比较巧妙,即使再多几位“魏征”,也根本无法阻止皇帝的“私其亲戚”。

  说长孙顺德经过皇帝温柔的“羞辱教育”后,没有一点“起色”,也不完全正确。譬如他在“复出”后,“前刺史张长贵、赵士达并占境内膏腴之田数十顷”,长孙顺德“并劾而追夺”,分给贫户,“号为明肃”,赚了些好名声。从贪官到惩罚别的贪官,这在那个时代叫“折节”——改变往常的志趣行为,向好的方面发展。可惜,“羞辱教育”的效果实在有限,眼看要接近“成功”了,却又像劣质轮胎处处时时地“慢撒气”,终于要瘪搭拉了下来。蒙混过关后的无限轻松、对其他贪官的妒忌心理、或者是模仿“清正廉洁”的难熬的痛苦,使长孙顺德从容地迎合了皇上潇洒的“酒驾”, 不久“又坐事免”,由于什么?老毛病复发,居官贪婪!

  “羞辱教育”属于道德层面的手段,启发自律;法律作为制度的道德,用于他律。二者混淆不得,因而,“羞辱教育”撼山难,“撼”有恃无恐、心存侥幸的贪官更难。

  “人治”显然是要不得的。“人治”,有时候表现为“知善而不善善,知恶而不恶恶”,满腔“热情”的硕大的肉包子濒临露馅、变质,“吃不了兜着走”,不然,只能用更多的违法行为去包装它。

  “人治”造成的仁慈的“羞辱”,即使是罕见的一次,其恶果甚至超过一百次犯罪,因为犯罪恰似污染了流水,而仁慈的“羞辱”真正羞辱了法律,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源泉。

  唐太宗的“朕即天下”的封建特权思想,是他一贯“人治”的支撑,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之所以这样干,其原因跟现在网上流传的“旧式木头马桶模式”极其类似——木质马桶,用三道铁的或铜的箍圈将所有整齐的木板牢牢地控制住,这三道箍圈就是维护“藏污纳垢”的关键,而所谓的“羞辱教育”只是其中之一。

虚假广告,美白还是抹黑?(他山之石)
“羞辱教育”的功败垂成
大道至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