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作为我国首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规划》着力构建源头减量、过程可控、末端安全、数字赋能的全链条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为2030年美丽中国建设阶段性目标落地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进一步加强防治的战略机遇期
《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总体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作。“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历史遗留隐患排查整治等作出系列部署。明确要求,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积极推进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规范管控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要求,《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单列篇章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部署。去年底,国务院印发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推动固体废物从“环境包袱”向“生态资产”全面转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十五五’时期是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强调,“随着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固体废物治理已成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一项短板。”
我国仍面临固体废物污染点多、面广,利用处置渠道不畅、非法倾倒处置现象多发等问题。《中国能源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我国每年产生固体废物超过110亿吨、历年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约300亿吨。同时,目前每年累计新增堆存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仍超过30亿吨。
■■改变难以统一量化评价局面
我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呈现结构性不平衡矛盾。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任李文强介绍,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2.4亿吨/年,平均负荷率不足30%;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铅锌冶炼废渣等特殊品类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结构性、区域性缺口,废矿物油等类别低水平利用工艺环境风险突出。
《规划》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为导向,通过一系列重点专项行动、重要任务举措、关键政策标准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治难点、补短板、强弱项。
“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缺乏统一监管机制、统一考核手段,难以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环境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许其功表示,“《规划》的出台,改变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难以统一量化评价的局面,也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奠定了基础。”
优化固体废物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方面,《规划》强调统筹用好各类既有渠道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开发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推动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
推广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方面,《规划》提出加快固体废物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进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推动实施固体废物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核算。完善生活源固体废物领域碳普惠机制。
■■更加具有针对性
《规划》共设置“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4项主要指标,体现“十五五”期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重点对象,以严格控制填埋、全链条信息化监管为主要导向。同时,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工业固废治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应对新兴领域污染风险,同时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复杂、环境风险差异显著,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席北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黄启飞都认为,围绕化工、有色冶炼、新能源等产废强度大、环境风险高的行业,以及磷石膏、赤泥、焚烧飞灰、工业废盐、锂渣、锰渣等重点固体废物,应结合固体废物产生环节、污染特征、环境风险和利用处置去向,识别重点污染因子,提出差异化含量限值和污染控制要求,增强标准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新能源退役设备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新能源退役设备环境管理。制修订废动力电池、风电设备等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强化退役新能源设备产废源头管理。落实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延伸责任,引导光伏电站、风电站等将退役新能源设备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支持退役新能源设备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发挥“无废城市”建设改革引领作用。《规划》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确支持20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全域共建“无废城市”。同时,支持中石化、国能、宝武、中化等中央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开展“无废集团”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