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双碳·绿色

中国能源报 2026年06月29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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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

我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再提速

■本报记者 王林 《中国能源报》(2026年06月29日 第 10 版)

  核心阅读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旨在实现对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为我国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性、支柱性制度保障。经历近30年试点探索,我国排污许可制法律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夯实。目前,全国386.7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的阶段性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为适应新发展要求,自今年8月15日起,将分行业分批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开展排污许可证(副本)更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旨在实现对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为我国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性、支柱性制度保障。当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覆盖固定污染源的“一证式”管理体系,体现出生态环境保护“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核心思路。

  ■现阶段重要任务

  我国排污许可制历经近30年试点探索,法律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夯实。目前,全国386.7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的阶段性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近年来,我国对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许可管控,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明晰排污许可证管控范围,增强排污许可管理法律规定的系统性,为制度优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印发《方案》,实施排污许可证质量提升工程,将优化排污许可证格式及管理内容作为现阶段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印发《通知》,在无需企业重新填报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更好支撑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

  ■满足全要素管理改革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自2017年3月全国首张排污许可证核发以来,已累计发放37万余张排污许可证,在固定污染源监管中发挥出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现行排污许可证的格式与内容已难以适应制度发展要求,也难以充分满足基层监管和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亟须对排污许可证副本进行优化。一方面,通过提高便捷性和易读性,满足基层和企业的使用需求。从现行排污许可证的应用情况来看,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和企业反映排污许可证前后信息逻辑性不强,同一环境要素管理要求分散,导致上下文衔接不紧密、不易读懂,基层联审联查工作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难以落实。亟须从使用者的视角出发,增强管理要求的逻辑性,整合前后文相关信息,便利基层管理和企业使用。

  另一方面,通过聚焦管控核心,提升依证执法效能的需要。现行排污许可证存在内容冗余、信息化不足等问题,基层执法人员反映排污许可证内容繁杂且不易携带,未能集中体现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的核心要求。亟须通过修订删除与排放无直接关联的冗余内容,突出排放标准和许可排放量等排放关键指标,同时加强二维码标识技术的应用,提升依证执法的针对性和效率。

  更重要的是,通过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填补制度空白,可以实现全要素管理需要。“目前排污许可证在土壤污染防控等新增义务方面存在制度空白,亟须通过修订副本格式,系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满足全要素管理的改革要求。”上述负责人坦言。

  ■聚焦“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

  《通知》紧扣排污许可制改革思路,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和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夯实基础。实施后,排污许可证副本将围绕核心制度建设的目标进行全方位优化,以适应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要求。

  针对排污许可证内容多、容易遗漏等问题,生态环境部按照大气、水、固废、噪声、土壤等要素,分别记载其对应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形成大气分册、水分册、固废分册、噪声分册、土壤分册。同时,针对排污许可证内容分散、难执法问题,构建“一口一表一码”管理框架,实现信息集中展示与快速查阅。此外,删除排污许可证中涉及企业产品产能、原辅材料及燃料等与污染物排放不直接相关的内容,进一步聚焦固定污染源排放管理核心内容。

  据了解,自今年8月15日起,将分行业分批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开展排污许可证(副本)更新。

  展望“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部指出,要聚焦“主要污染物全量许可管控,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基本实现”目标,全力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深入推动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衔接顺畅,环境监测和执法真实准确、规范有力,部门管理机制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落实落细,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