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广东省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15个园区入选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其中整体园区4个,其余11个均为园中园模式。
通知指出,省级零碳园区所在地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能源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园区的指导,联合相关园区和单位切实承担建设省级零碳园区的主体责任,聚焦零碳供电系统、零碳非电供热、零碳智慧管控系统、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其他零碳基础设施等方向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并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因地制宜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园区落地,支持园区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根据通知,园区建设方案原则上应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报批实施。建设按期完成后须经组织验收通过,才可正式认定为省级零碳园区。
(万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