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奇秀报道 8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与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能源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通过试点推进、示范引领、模式创新等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培育创建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试点,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
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根据《方案》,内蒙古将分三阶段推进零碳园区建设: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自治区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2026—2028年,全面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建设。定期开展零碳园区建设评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高质量建成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到2030年,深化零碳园区建设探索实践,将更多自治区级零碳园区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
《方案》主要有四大要求:一是深化改革创新。深化生态文明体制和能源、产业等领域改革,支持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强政策、技术、资金和要素保障,探索构建“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零碳园区建设管理模式;二是解决实际问题。高位推进、先立后破,着力破解零碳园区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根本问题,实现能源转型、产业脱碳、园区降碳与稳增长、扩投资、促转型相协调;三是推动项目落地。准确把握零碳园区定位,聚焦零碳园区建设目标,合理设定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谋划一批标志性、牵引性重大项目,增强园区整体绿电消纳能力。四是集聚绿色产业。坚持“高标准、少而精”“宽进严出”原则,鼓励不同类型园区广泛参与,通过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零碳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