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4年12月09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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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下发《指导意见》 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中国能源报》(2024年12月09日 第 01 版)

  本报讯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跃升式发展,装机规模占比过半。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需求,电力领域不断涌现出各类与传统发供用电形式不同的新型经营主体,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灵活调节能力强,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新生力量,各地也陆续出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义内涵和准入条件,提出完善市场机制、调度运行等相关要求,引导电力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指导意见》共八条。第一、二条提出了新型经营主体内涵及特征,明确新型经营主体范围。第三至七条分别从完善调度运行管理、鼓励平等参与电力市场、优化市场注册、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做好计量结算等方面,提出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第八条明确政府有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的工作要求,保障政策落实。

  根据《指导意见》,新型经营主体是指配电环节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各类资源。考虑到随着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电力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还会不断涌现,为满足行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按照典型特征将新型经营主体分为单一技术类主体和资源聚合类主体两类。

  《指导意见》还提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便利新型经营主体接网和运营;二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三是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调度运行。

  (江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