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发布《武汉市城市更新“四好”评价指引(试行)》。评价指引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个维度,设置一星、二星、三星三级认定标准,划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指标。总体来看,评价指引不重复考核规范强制底线,重在推动品质提升,立足武汉地域实际,把居民真实感受作为核心标尺,评价流程简易可落地。
评价指引把群众满意度摆在突出位置,除“好城区”参评居民满意度门槛为80%外,“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参评均要求居民满意度不低于90%,满意度未达规定比例项目不予参评。
“好房子”评价分为新建住宅与既有住宅两类场景。新建住宅评价面向2025年竣工验收备案后的新建住宅项目,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不纳入评价内容,重点突出武汉地域气候特点,针对建筑通风、防潮、遮阳提出本地化响应要求。既有住宅评价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房屋结构安全为前置门槛,评价方式简便易行,不依赖过多专业检测仪器。两类住宅均执行一星至三星梯度评价规则。
“好小区”评价覆盖全市所有居住小区,包含新建商品房、保障房、老旧改造小区。评价采取“看得见、翻得到”的实地核查思路,结合武汉本地气候,对小区防暑、防涝、遮阳等方面设置特色评价要求。参评前置条件包含专业化物业覆盖和高居民满意度,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的小区将受限参评,同样执行一星至三星梯度评价规则。
“好社区”以城镇社区管理边界为评价单元,规模较小社区可联合申报。评价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鼓励挖掘本土文化塑造社区特色品牌。构建“市级定标、区级统筹、街道组织、社区落实”联动工作机制,把公众满意度作为刚性约束,真实反映居民实际感受,按照一星、二星、三星开展品质评定。
“好城区”评价对象为各行政区,指标总分100分,其中基础类60分、完善类30分、提升类10分,居民满意度门槛设定为80%。评价立足区域自然生态特点与历史文化特色,兼顾各城区发展基础与资源禀赋差异,引导各城区围绕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品质、智慧治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城区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