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旨在医疗新技术、新产品还未正式投入临床使用之前,就推动医保部门提前介入开展价格政策评估,让好的医疗创新成果更快惠及患者。
哪些技术和产品可以申请?价格预立项主要适用于临床价值大、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满足临床重大需求、有效解决关键领域诊疗难题、提升诊疗效率精度的新设备;填补诊疗空白、患者获益为主、改变手术方案的新耗材。以下情形不纳入价格预立项范围:适宜作为药品或医用耗材收费且无需配套价格立项的产品;在现有医用耗材、设备基础上迭代升级的产品;除满足重大疾病诊疗需要的三类新诊断试剂之外的其他诊断试剂。
价格预立项由一家三级医院牵头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表和证据资料,同一技术或产品首家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省级医保部门按程序作出预立项结论。
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价格预立项并不等同于价格已立项,通俗来讲,价格预立项是价格立项的预备程序,医保部门给出的是一份“立项指引图”,最终能否转化为正式价格项目,关键取决于新技术新产品能否获得卫生健康、药监部门批准应用。
技术产品获批临床后如何落地?文件给出答案:按程序高效推进价格预立项成果转化。对于现有价格项目无法覆盖新技术、新产品相关医疗服务的,原预立项省级医保部门以绿色通道方式快速新增价格项目,其他省级医保部门可快速跟进立项,形成“一省立项、全国跟进”的协同效应。
据介绍,价格预立项制度是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此前,立项指南已经统一新增质子放疗、手术机器人、远程手术、脑机接口置入等200余项相关价格项目,解决了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应用的收费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