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

中国城市报 2026年07月13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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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违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行为迎强力政策监管

■中国城市报记者 王 楠 《中国城市报》(2026年07月13日 第 12 版)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社会团体行为、加强社会团体能力建设,防范社会团体风险、筑牢社会团体安全屏障,民政部近日公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姓氏宗亲分支机构、会员明显重合的分支机构以及名称、业务范围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以所谓“各地分会”为形式的社会团体区域分支机构再一次成为重点监管整治对象。

  中国城市报记者梳理资料注意到,在2001年7月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六条中就已明确规定,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这意味着早在25年前,社会团体所谓“某省”“某市”“某县”分会组织就已不再是合规设立、合理挂靠的机构,而是名副其实的“假李逵”。

  民政部多年后重申监管红线并非无的放矢,而是针对乱象的“靶向清除”。根据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通报,数年来,社会团体非法分支机构打着社团的旗号“攻城略地”违规运营乱象频发,涉及学术、经济、产业、文艺等多个领域。中国城市报记者调查梳理发现,不少案例同步公开的细节实际上点明了个别社会团体“攻城略地”的背后,还涉及社会化转包、违规收费、违规设立奖项等操作。如“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天津办事处工委”与相关公司开展合作,在天津招收学员进行培训并收取费用;中国商业经济学会超标准违规收取会费600万元,并全部汇入企业账户,未依法纳入学会账户,同时违规自行开展“精准扶贫示范企业”“乡村振兴标杆单位”评选并收取评审费。此外,还有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所谓“各省联盟”单独收取门店评级服务费,开展“省级优秀连锁药店”“区域医药诚信企业”评比,私设账户截留资金等违规案例。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徐家良向媒体分析时称,行业协会商会本是连接政府、企业与市场的桥梁,但现实中,一些协会由于生存能力不足、综合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偏离成立初衷,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有长期从事民政领域政策研究的专业人士认为,相比于在细分专业领域发展分支,社会团体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划分地盘”边界过于宽泛,容易造成权责模糊。同时,各地社会团体的登记审批应由当地县级及以上民政机关开展,通过上级协会设立地域性分支,有躲避监管之嫌,最终如果社团无力自行管理,分支往往就会进入游离于监管之外、野蛮生长的状态。本次《办法》再一次重申社会团体地域性分支机构的违规状态,并非简单针对“以行政区划来划分机构”的组织形式,而是要斩断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组织固化后形成的“属性商品化”“形式官僚化”“手段分封化”趋势,是对过去长期一段时间社团治理中反复出现的“层层设点、遍地开花、独立王国、借机敛财”等顽疾的制度回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李健表示,我国社会组织存在筹资能力弱、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合理价值凸显了,不合理的“灰色价值”自然就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