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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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处着眼 小处入手 为中国新闻奖评选当好参谋

● 唐绪军 《 新闻战线 》(

    在中国新闻奖评选的25年历史中,设立审核委员会无疑是一项新的探索。经过去年和今年两年的实践,审核委员会在中国新闻奖评选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渐趋明朗。这种角色定位或许可以把它概括为这么一句话:“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为中国新闻奖评选当好参谋”。

    第25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延续了上届设立审核委员会的做法,即在评委会定评前由审核委员会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对参评作品进行筛选,留下符合要求的合格作品,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有瑕疵的作品,以便为评委会“好中选优”提供基础保障。

    一、本届审核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1.人员构成

    根据《2015年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工作方案》,考虑到审核工作的强度,本届审核委员会确定由40人组成,比上届增加7人。出任审核委员的基本要求是,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5周岁以下,当届没有参评作品,且不得出任当届评委。

    本届受聘的40位委员中,25位来自新闻媒体(其中,报社9位,广电16位),14位来自新闻教研机构,1位来自中国记协。由我担任主任,中国记协国内部主任殷陆君担任副主任。

    2.工作任务

    本届中国新闻奖申报作品共计933件。经过初审、公示核查以及专家审读等环节,评奖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先后退回了77件不符合推荐报送程序、明显造假或有两处以上硬伤等情况的作品。最终,提交给审核委员会的参评作品共计856件。

    根据审核任务的需要,40位委员被分为13个小组,每组3人,比上届多了2个小组。分组原则是,尽可能做到各小组由中央新闻单位、地方新闻单位和新闻教研机构各1人组成,委员的专长与待审核作品的形态基本相符。

    13个小组大体按照文字、广播、电视、网络、国际传播五大类别确定各自的工作重点。第一组至第五组,主要负责文字类作品;第六组和第七组主要负责广播类作品;第八组至第十一组主要负责电视类作品;第十二组主要负责国际传播类作品;第十三组主要负责网络类作品。每个文字组的阅读量大约为30万字,每个广电组的视听量大约为20个小时。

    本届审核委员会的小组分工与上届相比,还有一个变化是,单设了一个审核国际传播类作品的小组。上届,国际传播类作品是按其形态,比如文字、广播、电视、网络等,分至相应的小组,但这样做的弊端是标准不易统一。本届,由一个小组统一审核此类作品。由于这一组的作品形态多样,小组人数比其他小组多一人。

    3.工作流程

    根据上届审核委员会的工作经验,本届审核委员会依然按照个人审读(听、看)、小组讨论、主任会议汇总、全体会议审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期间,本届审核委员会共举行了3次全体会议、4次主任会议、50余次小组会议。

    7月13日晚,由殷陆君副主任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委员们相互作自我介绍,唐绪军主任对本届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分工与要求等作了说明。

    7月14日上午,审核委员会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国记协主席、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委会主任田聪明和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高善罡出席了会议。田聪明主席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他强调,设立专家审核委员会是保证“两奖”(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权威性的重要举措;并对全体委员提出了“一字一句一标点,一分一秒一画面”从严从实审核的要求。

    从7月14日下午至7月17日晚上,各小组分头审核。一般的工作方法是,各小组成员先独自审读(听、看),再在组长的召集下集中讨论。每个小组都配备了1位学术秘书,负责记录本小组的讨论情况。这些学术秘书来自中国传媒大学,是国际传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小组,比如负责审核广播或电视作品的小组,采取集中审听审看、边听边议的工作方法。每天晚上7点半,由审核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召集各小组组长举行主任会议,汇总当天审核情况,讨论、解决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7月18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持续了一整天。全体委员对各小组建议撤销评奖资格的作品、有两处及以上差错但建议保留参评资格的作品和存在疑问的作品逐一过堂。最终形成本届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4.审核原则

    上届审核委员会将审核工作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三句话,即“一字一句,一分一秒;只辨是非,不论优劣;集体过堂,协商一致。”尽管对“协商一致”存有不同意见,但总体而言,事实证明这三句话的审核原则是有效的,本届继续遵照执行。在具体做法上,本届审核委员会又比上届有了一些进步。

    一是规定组内不得分工。要求各小组在审核时每件作品每个人都必须要看(听),不能你看这几件,我看那几件,然后凑起来成为小组意见。每件作品组内每个成员都看了才能讨论起来,才不至于让某一个人的主观意见左右了小组的意见,以致造成疏漏。

    二是要求小组意见细化。上届审核时,小组意见分为四类:一是存在各种各样的差错,建议撤销评奖资格的;二是有两处及以上差错,但建议保留评奖资格的;三是有一处差错,不得获一等奖的;四是《评选办法》没有明确规定,拿不准的,或者事实不清、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本届审核时,在以上四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类:没有差错,但质量确实不高,建议撤销评奖资格的。

    5.工作业绩

    经过3天半的分组审核,13个小组共发现323件作品存在663处各种差错,有差错的作品占审核作品总数的37.7%。其中,建议撤销的作品131件,有两处及以上差错建议保留参评资格的22件,有一处差错不得获一等奖的145件,有差错但《评选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2件,没有差错但质量确实不高建议撤销评奖资格的23件。

    经过全体审核委员的集体审议,最终决定撤销168件作品的参评资格,占审核作品总数的19.6%。

    二、本届审核委员会的主要发现

    1. 参评作品的文字质量有了极大提高

    在本次审核过程中,参加过上届审核工作的委员们普遍的感受是,参评作品的文字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最明显的标志是上届参评作品中广泛存在的“的、地、得”的误用数量大幅减少,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混淆不清的情况也基本不见了。这说明,审核工作以及审核后的情况通报对业界的指导效应是明显的;同时,各级报送单位对参评作品的严格把关也功不可没。

    这里需要回应一个质疑。自去年设立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以来,业界高度关注。持欢迎态度的是主流,认为从严要求有利于提高中国新闻奖的权威性。但也有意见认为,挑作品文字的差错是吹毛求疵,把中国新闻奖变成了“咬文嚼字奖”。有人举例说,报纸出版和质量管理的最高法规是《报纸质量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其中规定的文字差错率为不超过万分之三;《评选办法》规定一篇作品有一个差错就不能获一等奖,有两个差错就得取消获奖资格,这是不是过于严苛了?

    我们认为,中国新闻奖是中国新闻界的标杆,获奖作品是我国新闻作品的典范,因此其标准应该、也必须高于报纸质量管理标准。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规定的是底线,是合格线;而中国新闻奖的评选标准是高线,是“好中选优”的优秀线。所以,对参评中国新闻奖的作品在文字上严格要求是完全必要的。

    2.文字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被撤销参评资格的168件作品中,文字类作品有102件,占比60.7%。相比去年的占比71.8%,所占比率有所下降。从这个百分比的变化中,也可以看出今年参评作品文字质量的提高。从文字作品的小类来看,论文类作品被撤销参评资格的最多,为36件,占该类作品申报数的40.5%;其次是系列类作品,为19件,占该类作品申报数的33.3%;第三是评论类作品,为8件,占该类作品申报数的16%。

    文字作品的主要问题仍然是文字差错,包括字词误用和表述不当。去年,第24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在《工作报告》中归纳了文字作品差错的十大种类,即标点符号使用不当,字词误用,直接引语使用不当,代词的误用,数字单位缺失,词语搭配不当,词语重复,句子成分缺失,语句杂糅,硬凑句式。今年,这十类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中,差错数量较大的是标点符号使用不当和字词误用中的同音词误用。

    应该说,文字作品中的绝大多数差错都是低级错误。但就是这些低级错误成了许多参评作品攀登中国新闻奖高峰的绊脚石。

    3.广播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被撤销参评资格的168件作品中,广播作品有10件,占比6%;占广播类作品参评总数的7.2%。应该说,成绩还算不错。从小类来看,被撤销参评资格最多的是系列类作品,为4件,占该类作品申报总数的18%。

    广播作品的主要问题有两类:一类是内容失当,另一类是技术失范。内容失当,指的是语言所传达的内容不妥当或者有错误,比如方言土语,政治性错误、事实性错误等;技术失范,指的是声音采集和传播中技术上的失误。广播作品是以声音取胜的,如果作品的声音效果很差,听起来费劲,也就不可能通过审核这一关。还有一些特定类别的作品,比如现场广播报道,要求有现场音响以呈现周围的环境。如果广播作品的现场报道没有通过声音或其他各种音响的变化传达出真实的现场效果,也不能被认定为是现场广播报道类别的优秀作品。

    4.电视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被撤销参评资格的168件作品中,电视作品有36件,占比21.4%;占电视类作品申报总数的19.4%。从小类来看,被撤销参评资格最多的是电视直播类作品,一共申报7件,撤销3件,占42.9%;其次是访谈类作品,申报12件,撤销4件,占比33.3%;第三是专题类作品,申报56件,撤了13件,占比23.2%。

    电视类作品由文字、音响、图像等多种符号组合呈现,哪一个因素出现了问题都会对整部作品的品质带来影响。因此,相对来说,电视类作品的风险点更多。本次审核发现的电视类作品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归纳为七类:导向性偏差,内容的错误,画面的错误,解说词的错误,技术性错误,字幕文字的错误,插播广告的错误。

    5.网络作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被撤销参评资格的168件作品中,网络作品有14件,占比8.3%;占网络类作品申报总数的28%。从小类来看,被撤销参评资格最多的是网络专题类作品,一共申报22件,被撤销8件,占36.4%;其次是网络评论类作品,申报12件,撤销4件,占比33.3%;第三是网络访谈类作品,申报10件,撤销2件,占比20%。

    网络作品与电视作品相类似,由文字、音响、图像等多种视听符号组合呈现,并且信息容量更大。比如,对网络专题作品,根据要求,不仅要审核其首页和3件代表作的全部内容,而且还要审核页面上的侧边栏以及广告等。信息量大,出错的可能性就大。网络作品除了有文字类作品相同的错误、广播电视类作品相同的错误外,带有其本身特点的错误主要有两类:一是不当的过细描写,二是随意的文字表达和图片使用。

    三、本届审核委员会的经验积累

    1.明确定位 

    在中国新闻奖评选的25年历史中,设立审核委员会无疑是一项新的探索。经过去年和今年两年的实践,审核委员会在中国新闻奖评选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渐趋明朗。这种角色定位或许可以把它概括为这么一句话:“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为中国新闻奖评选当好参谋”。

    所谓“大处着眼”,指的是审核委员会担负的使命,即保证中国新闻奖的权威性。正如中国记协主席田聪明在本届审核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所指出的那样:设立专家审核委员会是保证“两奖”(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权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经过审核委员会严肃认真的工作,剔除了那些不符合标准的参评作品,就能够为评委会“好中选优”奠定基础,从而保证中国新闻奖的获奖作品起码是合格的。

    所谓“小处入手”,指的是审核委员会承担的职责,即找出参评作品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差错。在审核每一件参评作品时,从导向性错误、事实性错误,到文字表达的错误、标点符号使用的错误……一个都不放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审核委员会的工作就是挑错,就是要把那些有瑕疵的参评作品阻挡在中国新闻奖的大门之外。

    所谓“当好参谋”,指的是审核委员会扮演的角色,即重在提出意见而不是作出决定。审核委员会在中国新闻奖评选的流程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其下是各报送单位,其上是评委会。报送单位对参评作品已经进行了初选,认为报送的都是合格作品;而评委会需要从合格的作品中“好中选优”。处在这两者之间的审核委员会,就需要检验报送单位所报送的参评作品是不是真的都是合格的,并向评委会保证经其检验过的作品都是合格的。因此,审核委员会其实就是中国新闻奖的一道门槛,虽然它无权决定哪件参评作品可以获奖,但是它有权决定哪件参评作品有最终参评资格。

    这一角色定位应该说是符合实际的,可以成为今后审核委员会的一项原则。

    2.以老带新 

    本届审核委员会是第二届。如何承上启下,把上一届的好经验承继下来,确保审核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也是本届审核委员会的一项任务。从实际效果来看,本届审核委员会采取的“以老带新”的办法是可行的。

    本届审核委员会的组成过程可分为两步。第一步,先由中国新闻奖评选办公室从上届审核委员会中遴选出12位委员留任,作为本届审核委员会的骨干;第二步,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位专家作为本届审核委员会的新任委员。留任的上届委员担任各组组长。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留任的委员对审核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有了一定的了解,并积累起了一定的经验,便于迅速带领本组成员进入工作状态;另一方面,新任委员因为是第一次,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新鲜感强烈,能够提出一些新想法,贡献一些新意见。

    这种“以老带新”的做法,既能保证审核委员会工作的平稳有序,又能使之充满活力,不至于陷入僵化。这也应该可以作为一个经验传承下去。

    3.严格保密 

    目前,各级各类各种评审评奖都有一个共同的恼人问题无法解决,即守不住秘密。审议过程中讨论的意见很快就会传出去,导致一些矛盾的产生,甚至引发一些风波。本届审核委员会开始工作前,中国记协与每一位审核委员及参与审核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协议规定参与审核工作的所有人不得私自向外界透露审核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公示后,关于《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一文的落选在网上形成了一波舆情。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舆情调查实验室和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分别做的两份关于此事的舆情监测报告显示,有关该文落选的原因多是推测和臆想,没有发现本届审核委员和参与协助审核的同学们向外公开透露有关该作品的审核意见。

    这说明,本届审核委员会和参与协助审核工作的同学们是靠得住的,是能够信守承诺的。这也应该成为一个好传统延续下去。

    4.从严从实 

    在本届审核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中国记协田聪明主席向各位委员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他说,“中央现在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的理解,专题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每个人‘精心做好自己职责内每一天的每一件事’。对审核工作来说,对参评作品和参评者的推荐、报送材料,必须‘一字一句一标点、一分一秒’地审看、审听,这就叫认真、唯实。”“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中贯彻‘三严三实’精神,就是要继续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和失之于‘人情’关系等问题,切实把《评选办法》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两奖’的权威性。”

    从审核结果来看,本届审核委员会基本达到了田聪明主席提出的要求。试举两例。

    例1.文字作品

    【原文摘录】这意味着,以上“附加费”合计一户普通居民用1度电,需缴纳的“附加费”共4.68分钱——即使按照该省居民生活用电每度0.8224元的“封顶标准”计算,“附加费”也已约占电价的5.6%,而工商业用电收取标准更高。

    【审核意见】数据计算错误。4.68÷82.24×100% =5.69%≈5.7%,因此文中“5.6%”应为“5.7%”。

    像这样细到小数点之后数字的差错,如果没有较真的精神是根本不可能发现的。

    例2.广播作品

    【原文摘录】 

    0′56″~1′20″;6′30″~6′54″; 8′24″~8′39″;9′53″~10′14″;

    (1)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上午好!今天是2014年12月28号……

    (2)主持人:欢迎您继续收听青海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特别节目《高铁新奇迹,高原新动力》,今天我们的直播间里还特别邀请了两位嘉宾……欢迎两位来到我们的直播间!早上好!

    (3)主持人:……我们还是请记者王淼带我们一起到高铁列车上去亲身体验一下和谐号列车的快速便捷、愉悦和享受吧。

    王淼:我现在就位于高铁D2732次和谐号的车厢里,进入车厢是非常的明亮,座位也非常的舒适。

    (4)主持人:……现在,我们就一起来听听记者王淼对列车长和列车员的采访。

    列车长:我是本次动车首发列车列车长,我们车次是动2732次列车,从西宁开车的时间是9点47分,到达兰州西站的时间是11点18分。这趟列车准点率很高。

    【审核意见】根据作品中的时间线索,该作品于2014年12月28日9点开始播出;根据所申报的29分37秒的作品时长,应于9点30分结束直播。但作品在采访列车长的音频中出现了“9点47分”的表述。经查,这段音频是26日前期采访的录音。这样的录音报道,在直播作品中采用时应当明确说明,避免误导听众把录音报道当作现场情况。

    与例1相同,如果不认真仔细地听,例2作品中前后十几分钟的误差是不可能听出来的,也就不可能发现所谓的“现场报道”其实是事先制作的录音。

    由于今年待审作品数量大、要求高,本届审核委员会各位委员不得不夜以继日地努力工作。审核委员会集体审议的前一天晚上,好几个小组以及负责整理记录的学术秘书们为了汇总小组审核意见整整干了一个通宵。这种“严”“实”的工作作风值得保持和发扬。

    四、本届审核委员会的遗留问题

    1.申报作品的归类问题

    中国新闻奖目前设有29个评选项目,申报时要求报送单位按参评项目申报作品。尽管《评选办法》对各个项目有所界定,但是因为理解的差异,有些参评作品申报的项目并不是其适合的项目。

    比如,文字作品《谁持彩练当空舞 雪域天足舞银蛇——拉日铁路开通运营》,其申报的项目是“通讯”,但作品的整个写法却是消息的路数,有电头、有导语,结构是典型的“倒金字塔”,篇幅也短小。小组审核时认为,该作品应该归入文字“消息”类,而不是“通讯”类。

    类似情况在广播电视类作品中数量更大。比如,电视作品《“飞驰粤桂黔”特别节目》,申报项目为“电视直播”,但审核时,委员们认为,该作品属于“工程庆典”类特别节目,大量内容为旅游文化、饮食文化的介绍,不符合《评选办法》关于“新闻现场直播类”的界定。该界定为,“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

    再如,申报项目为“电视直播”的《马航MH370直播特别报道》,其主体内容是演播室画面和大量引用的音像资料,来自新闻现场的信号仅占整个作品的七分之一,也不符合《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新闻现场直播“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

    本次审核,各组提出的参评作品与所申报项目不相符合的共有13件。《评选办法》对作品参评项目报送不当应该如何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14〕13号)中,有一项规定是:“对作品体裁与所申报项目界定不一致、不符合申报项目评选要求的参评材料,不予受理。”但这只是针对材料报送环节的。问题是,已经受理的申报作品,如果其体裁与所申报项目界定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从逻辑上来说,不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理应筛除。但是,有些作品确实是好作品,如果仅仅因为报送项目不当就剥夺了其参评的资格,殊为可惜。比如,今年北京电视台申报“电视系列”项目的作品《生命缘》。审核时,小组一致认为,该作品整体制作精良,具有强烈的创新意义,但报送的3件代表作品平均时长为62分钟,与《评选办法》规定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的要求明显不符。经审核委员会建议,评奖办公室与该作品的报送单位联系,将其中之一《无影灯下的生死博弈》作为“电视专题”参评。最后该作品在终评时被评为“电视专题”一等奖。

    但是,《评选办法》并没有授予审核委员会更改申报作品项目类别的权利,并且这种更改也很有可能不被报送单位认可。鉴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建议中国记协对申报作品项目的归类问题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在《评选办法》中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

    2.自荐作品的初选问题

    为了扩大中国新闻奖的遴选范围,让真正优秀的新闻作品涌现出来,进入遴选的视野,从去年开始中国新闻奖全面放开了对自荐(他荐)作品的限制,即自荐(他荐)作品可以不经过各报送单位的初评直接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

    今年,评奖办公室共收到来自中央和二十多个省(区市)新闻媒体的自荐(他荐)参评作品201件,与去年30件相比在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这些自荐(他荐)作品中最终有20件获奖。其中,获特别奖1件,获一等奖3件,获二等奖5件,获三等奖11件,分别占各奖项获奖总数的25%、6.2%、5.6%和7.2%。与上届相比,本届自荐(他荐)作品获奖数量明显增加,获奖层级也显著提高。这说明,广开门路确实有利于优秀作品的脱颖而出。

    但是,这又带来另一个问题,即自荐(他荐)作品要不要经过初选,由谁对这些作品进行初选?目前的做法是,自荐(他荐)作品直接交给了审核委员会,由审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初选。这一方面增加了审核委员会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对其他作品也不公平。根据《评选办法》,报送单位有责任对报送作品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才可以报送。经此筛选,报送作品的质量起码有个基本的保障。但是,自荐(他荐)作品由于跨过了报送单位,初选这一关也就轻松避开了,作品质量的良莠不齐势必不可避免。

    本届审核委员会在审核过程中,一个明显的感受是,自荐(他荐)作品两极分化严重,好的确实很好,差的也不是一般的差。为此,本届审核委员会不得不要求小组审核意见细化,增设了“没有差错,但质量确实不高,建议撤销评奖资格”这一项。这主要也是为了应对自荐(他荐)作品中那些平庸之作。

    受今年自荐(他荐)作品获奖数量增加的激励,可以预计,下一届自荐(他荐)的作品数量还会增加。为此,中国记协必须未雨绸缪,尽快拿出应对的办法。现行《评奖办法》中有一条规定:“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可视自荐作品数量,组织自荐作品初评。”建议中国记协明年就可以启动这项工作,以减轻审核委员会的工作压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第25届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祝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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