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
总局颁布禁令事出有因,这首先是电视这一传媒的特性决定的。电视节目和广告不是单纯的报道和娱乐,还担负着宣传教化的特殊功能。这个功能,不仅仅表现在宣传弘扬主流价值观,还要在潜移默化中传承祖国文化精髓。如何保持祖国语言的干净纯粹,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语言,不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文化主管部门的责任。
语言作为民族文化根基,就像刻在血脉中的遗传密码,必须保证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在传承中产生“基因突变”,导致走样变形。一个人平时说话可以不讲逻辑,不在乎用语规范,也可以用一些人人皆懂的网络词汇来活跃气氛,但如果在电视或者广告中生造成语或者通过谐音、同音滥用、乱改经典成语,这是对祖国语言瑰宝的轻佻和戕害。尤其出现在文化传播者嘴里,更容易误导公众,尤其是对担负着传承祖国文化重任的青少年,危害更大。
基于语言文字的工具属性和“约定俗成”的固有特点,对网络语言进行规范很有必要。但笔者认为,对待网络新词,更多的应当是因势利导、去伪存真,不能“一刀切”地禁用。比如多举办一些诸如《汉字英雄》之类的节目,适度引导加上语言文化本身的净化能力,去芜存菁,才是语言文化的发展之道。事实上,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曾在对外发布的2008年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语言生态呈现出健康有序、丰富多彩的发展态势。
面对来势如潮的网络语言,我们既要乐见网民的文化创新,又要认真研究其生成规律和合理含义。对纷繁杂乱的网络新词,要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审读和研讨,疏堵并举,科学筛选,由权威部门对词语“黑户”漂白,为民众交流和媒体宣传提供“规范”后的新鲜词汇。只有将通用语言与网络词语的关系由“对立”转为“融合”,才能不断为汉语言发展和媒体宣传注入新鲜话语血液。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