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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东败诉与媒体人的反思

● 涵 今 《 新闻战线 》(

    “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因认为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节目中的这两处评论带有侮辱之意,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吴晓平及南京广播电视台,索赔2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孔庆东败诉,驳回其全部诉求。

    孔庆东近年来屡屡卷入名誉权官司,时而为原告时而为被告,官司也是有赢有输。此番状告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侵犯其名誉权,看上去理由十足,却被法院一审判决败诉。法院的理由是,吴晓平的评论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评论的语句有针对性、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法院同时还认为,由于孔庆东微博骂人事件被法院认定侵权并判决赔礼道歉后,难免承受相关负面评价,孔庆东作为公众人物,较社会一般人在承受社会舆论方面应有较高容忍义务。

    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孔庆东理当接受。但我认为,作为本案另一方的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乃至所有媒体人,也有必要由此进行反思,进一步规范用语,把握导向,避免再发生类似官司或纠纷。

    就一些事实真相进行评论,这是媒体的权利和责任。但在评论过程中,也应掌握好分寸,不能带有个人情绪,更不能偏激。尤其是作为广播电视台、视频网站的主持人,在对新闻事件进行评论时,由于是口述方式和一次性完成,很有可能会出现考虑不周的情况,无意中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伤害或不尊重,这就更需要小心谨慎了。

    评论当然应该实话实说,但也不能不顾及相关当事人的情面和情绪。正常的评论,人家肯定能接受。但有时候语气过重,甚至用词不当,则有可能让人家听了不舒服,继而有不被尊重、甚至被侵犯名誉的感觉。我们看到,现在有不少这样的新闻主持人,为了体现个性,为了增加感情色彩,在对新闻事件及当事人进行评论时,会随心所欲,口无遮拦,有时甚至显得咄咄逼人。作为普通受众,听了当然过瘾,但作为新闻当事人,听了则会产生另一种感觉。新闻主持人应保持中立,至少在发表倾向性评论时,应注意措词和用语,不要太过情绪化,甚至变成“吐槽”和“骂街”。

孔庆东败诉与媒体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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