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责。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舆论监督,是当前新闻媒体普遍面临的一大难题。破解舆论监督难题,是新闻媒体孜孜以求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国的重要论断,从而为破解舆论监督难题提供了一把“金钥匙”。如何用法治思维指导舆论监督,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舆论监督迫切需要法治思维
何为法治思维?简言之,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因此,法治思维需以法治概念为前设。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至今,对法治概念之认知尽管不完全一致,但对其核心内涵包括精神、实体、形式等层面诸要件已经有基本共识。就当下而言,经过30多年砥砺耕耘,我国在法治概念上的初步共识也已基本具备。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日趋激烈,争夺与反争夺、渗透与反渗透的斗争表现得十分突出。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各种意见分歧,矛盾冲突相互交织,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种因素,化解各种冲突,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根基。
那么,舆论监督究竟应该充当什么角色,尤其在新形势下,如何正确实施舆论监督﹖这是一个关乎媒体新时期定位的大命题。
破解这个命题的“法宝”在哪里﹖毫无疑问,法治思维就是指导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大的锐利的思想武器。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作为新闻宣传有机组成部分的舆论监督,必须以法治思维为指针。如果脱离了法治思维,为批评而批评,为监督而监督,其结果必将是南辕北辙,事与愿违;如果不分青红皂白,搞什么“新闻自由”,则极有可能出现错误的舆论导向,成为党和人民之祸。
舆论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事实上,关于舆论监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个别媒体早有倾向和苗头。少数媒体在开展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由于对舆论导向的把握不力,新闻取舍不当,致使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还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分析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没有进行全面调查的情况下,听信一面之词,被矛盾的一方所利用,甚至被矛盾一方当枪来使。二是思维简单,就事论事,没有抓住主要矛盾,只问结果,不问原因,不问背景,把树木当森林,把一斑当全豹。三是强行介入敏感问题,不由分说,草率报道,抢新闻,不管能不能报道,报道的时机是否成熟,结果事与愿违,甚至引火上身。四是感情用事,把报纸当成自己发泄情绪的工具。五是不考虑社会全局利益,为局部利益说话,使全局利益遭受损失。六是凭道听途说写报道,造成报道失实。
上述种种问题,与稿件采写者和审定者均不无关系。一些记者片面地认为写批评报道容易出名,而且把问题写得越严重,越容易出名。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不惜夸大事实,大肆渲染,不管这个问题适合不适合公开见报,见报后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都要想方设法做工作使稿子尽快见报。还有的记者,自认为是正义的化身,是“救世主”,对问题不分轻重,盲目写稿见报。更有个别记者,为泄一己私愤,公报私仇,以权谋私。作为审稿者,或碍于情面,认为记者已将稿子辛辛苦苦写成了,不发面子上过不去;或因工作繁忙,没有仔细审阅稿件,匆匆浏览一下便签发上版;或认为报纸有批评报道好看,有“卖点”,不管三七二十一,轻率上版。
一个时期以来舆论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概如上所举。片面的舆论监督,损害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公正性、公信力,损害了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形象,必须深刻反思,认真加以解决。
用法治思维指导舆论监督的途径探索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指导舆论监督,把法治思维转化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生动实践,河南省南阳日报积极探索,努力寻找规律,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途径一,主动与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指导和帮助。南阳日报在开展舆论监督时,始终牢牢把握这一工作方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问题,从而掌握舆论监督主动权,避免了许多无谓的纠纷。如在《红庙西路农药一条街为何难取缔》报道中,报社编辑部一开始就向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通报情况,达成共识,在采访中,与几家部门联合行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报道写出后,又请上述几家职能部门领导审稿把关。由于这些前期工作做得扎实,从而在该报道见报当天,工商、环保等部门便迅速行动,依法取缔为害群众的农药一条街。当农药经营户以无处经营为由拒不搬迁时,市规划部门又立即规划出新的农药市场,使商户心服口服,顺利地完成了取缔、搬迁工作。可以说,如果没有与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与合作,该报道很难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由此可见,取得党政机关支持的重要性。
途径二,要敢于和善于回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群众的支持。实践证明,群众是欢迎舆论监督、积极参与舆论监督的。南阳日报编辑部每天都接到许多读者来信来电来访,读者为开展舆论监督提供了丰富的报道线索,也使舆论监督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譬如,南阳私营企业——豫震公司出现金融风波,集资户纷纷要求退款,使该公司一度陷入困境。南阳日报接到集资户反映后,及时介入此事,参与调查,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在报纸上发布消息,向四大班子领导发《内参》,市委、市政府采取得力措施,使这一风波迅速平息。南阳日报应群众要求,将化解这一金融风波的经验总结后在报纸上刊发,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为化解类似的金融风波提供了经验。在这起事件中,群众自觉地站在党委、政府的立场上支持舆论监督,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途径三,要寻求法律的支持。领导的理解,群众的支持,无疑是实施舆论监督的有利条件。但是,仅有这些还是不够的,只有把舆论监督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才能卓有成效。南阳日报编辑部收到一位矿业工程师的来信,他在信中痛心疾首地反映了独山玉矿遭到掠夺性开采的重大问题。编辑部马上意识到,这是一篇大文章。因为独玉是中国四大名玉之一,是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多色玉资源,其唯一的产地就是南阳的独山,对它的掠夺性开采,将导致这一珍稀玉种的枯竭。编辑部经过研究,派文字和摄影记者深入独山矿区,实地采访了南阳市矿业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还邀请矿业界的专家座谈,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南阳日报以《国宝独玉呼唤保护性开采》为题,将这篇报道突出处理,从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来信来电称赞这篇报道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然而,一些小矿矿主却认为该报道断了他们的财路,是和他们过不去,找报社胡搅蛮缠,还打电话威胁记者。报社的同志没有被这些人的嚣张气焰吓倒,我们请来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和律师研究对策,国土资源部门和律师拿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细则》,并证明这些小采矿均不具备采矿条件,属违规开采。有了这些依据,报社的同志更加理直气壮。小矿主又来要说法时,记者拿出有关法律法规,小矿主立刻哑口无言,灰溜溜地走了。市领导看到该报道后,作出重要批示,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关停了一批小采矿,使独山矿区秩序明显好转。
实践证明,只有依法监督,导向正确,方法得当,舆论监督才有威力和说服力,新闻媒体才能赢得主动权。所以,舆论监督一定要坚持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以正确舆论引导人的神圣使命,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帮助群众伸张正义,激浊扬清,扶正祛邪,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南阳日报社副总编辑)
责任编辑:祝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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