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国际观察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6年06月18日 T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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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年06月18日 第 06 版)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1226民初15344号 LE THI HONG LUU:本院受理原告李想诉被告LE THI HONG LUU离婚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226民初15344号民事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李想的起诉要点:1.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1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豫0194执5762号 MURAKAMI DAICHI(村上大地):本院于2026年6月4日立案执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194执57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冻结查封等相关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312民初1103号 雷友方、徐州市现代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玉红与被告雷友方、第三人徐州市现代钢结构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31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Chungtze Chow(周忠智)的继承人:本院受理周忠勇、龚燕南与周兆亿,第三人龚燕川、龚燕江、龚燕长、查伟芬、周龙、周文、周静贞、周忠义、Chungtze Chow(周忠智)、Hui zhen Zhou(周慧贞)、Zhong qiang Zhou(周忠强)、周忠礼、周忠信、周忠凯、周莉莉、周德荣、张玉芝、周棣、周镇、班怀乡、周姿朴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京0102民初77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驳回原告周忠勇、龚燕南的诉讼请求。二、驳回第三人龚燕川、龚燕江、龚燕长、查伟芬、周龙、周文、周静贞、Hi zhen Zhou(周慧贞)、Zhong qiang Zhou(周忠强)、周忠礼、周忠信、周忠凯、周莉莉的诉讼请求。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周兆亿向周德荣支付北京市西城区太仆寺街3号1号、2号房屋售房款5031012.66元。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周兆亿向张玉芝支付北京市西城区太仆寺街3号1号、2号房屋售房款3354008.44元,向周棣支付售房款838502.11元,向周镇支付售房款838502.11元。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685民初5219号 王存冬:本院受理原告崔秀梅与被告王存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苏0685民初521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和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王雨欣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给付抚育费至其独立生活时止;3.判令被告给付王雨欣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的抚育费,每个月3000元,合计108000元;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高新区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苏0115民初20937号 左金凤、左金霞:本院受理原告左丽莎与被告左金凤、左金霞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苏0115民初2093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共3份,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Chungtze Chow(周忠智)的继承人:周兆亿就(2025)京0102民初773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伊格尔·别列金(Igor Berezin):本院受理原告艾维斯特(北京)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齐建宏、伊格尔·别列金(Igor Berezin)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本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6层第32法庭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覃晓文:原告覃晓农诉被告覃晓军、覃晓文共有物分割一案,本院已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史敬阳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书记员李静微担任法庭记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诉讼请求: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八号院丁楼1门101号房屋进行共有物分割,由原告覃晓农以作价赔偿方式购买被告覃晓文所占涉案房屋三分之一的份额)、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8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东2-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京海事法院公告 (2023)苏72民初2165号 赛高(香港)海洋工程有限公司[SEAGUL OFFSHORE(HK) LIMITED)]、上海久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72民初2165号原告江苏华西村海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赛高(香港)海洋工程有限公司[SEAGUL OFFSHORE(HK) LIMITED]、宝瀚(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久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许军船舶买卖合同暨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许军就本院作出的(2023)苏72民初2165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及证据副本。赛高(香港)海洋工程有限公司[SEAGUL OFFSHORE(HK) LIMITED]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及证据,逾期则视为送达。上海久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及证据,逾期则视为送达。赛高(香港)海洋工程有限公司[SEAGUL OFFSHORE(HK) LIMITED]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上海久菩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京0107民初7204号 MAG IAS GmbH:本院受理北京加科博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诉MAG IAS GmbH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居间费用37330欧元(约合人民币297938元)及资金占用费(以37330欧元为本金,自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暂计算至2026年3月23日共计人民币397974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渠:本院受理原告郑秀兰、黎准川与被告张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02民初31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在本院一号楼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ABID SYED AMIR(阿比德·赛义德·阿米尔):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与被告ABID SYED AMIR(阿比德·赛义德·阿米尔)、宋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2026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第一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举证期限截止,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士豪(TOYOKAWA KOUICHI):本院受理原告姚秋波与被告高秋月、第三人刘士豪(TOYOKAWA KOUICHI)赠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三层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金第(GREG KAM DEEK CHEANG):本院受理的(2026)川01协外认3号申请人钟薇与被申请人张金第(GREG KAM DEEK CHEANG)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裁判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川01协外认3号案件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听证传票、证据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9时40分在本院南区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PDD Holdings Inc.: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涵与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PDD Holdings Inc.(2023)京0102民初21664号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胡涵的诉讼请求:1.判令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胡涵支付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56552元;2.判令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胡涵支付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367816元;3.判令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胡涵支付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工资差额6120999元;4.判令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区第49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PDD Holdings Inc.:本院受理的原告胡涵与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三人PDD Holdings Inc.(2023)京0102民初25340号劳动争议一案,原告胡涵的诉讼请求:判令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胡涵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4日股票期权工资差额97978149.68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北区第49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本会于2026年5月21日刊登的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被申请人WU QIAN合同争议案中,其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更正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告 创声投资有限公司(INNOVATIVE SONIC INVESTMENTS LIMITED)、罗向东:本院受理原告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名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广西江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翠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世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南宁众景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轩轾灏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扎基贸易有限公司、广西鼎昂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恒祥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浩源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千艺大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声投资有限公司(INNOVATIVE SONIC INVESTMENTS LIMITED)、广西卡雀园林有限公司、沈铭栋、杨敏莉、陈克辉、罗向东、刘显桂、朱蓉娟、彭韬、刘宗先、王春辉、朱有刃及第三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桂71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5)桂1481民初1221号之一 中山森辉木业有限公司、余仕辉、伍炎光(第三人):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扶绥刚强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该案转为普通程序,本院定于2026年9月24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殷润发:本院受理原告庞厚其与被告殷润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603民初170号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黄箫樾:原告龚祝平与被告杨成及第三人黄箫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依法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桂0502民初1292号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举证通知书、证据、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13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刘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刘玉秀与被告广西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建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桂0603民初585号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30日内,定于2026年10月23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JANLIDIVIN Noeline Saray:本院受理原告马成骥、刘永秀诉被告马喜、JANLIDIVIN Noeline Saray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立案审理。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204民初3814号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立即归还借款605000元给二原告,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93276元,起诉后逾期付款利息按每月1%计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起诉前利息293276元,从每一组借款借条出具之日开始,按每月1%分别计算至起诉之日2024年12月18日止),暂合计898276元。2.本案所有诉讼费均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答辩则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如未按期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JANLIDIVIN Noeline Saray:本院受理原告马成骥、刘永秀诉被告马喜、JANLIDIVIN Noeline Saray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立案审理。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204民初3815号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立即支付购房款3700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28982元给二原告,起诉后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三计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违约金128982元,以370000元为本金,暂从2021年11月13日起计至2024年12月18日止,共1162天,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得出),暂共计498982元。2.本案所有诉讼费均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1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如未按期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桂0403民初3601号 李瑞玲、潘宝盈、郭燕萍、陈裕茂、林苏:本院受理原告梧州市国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瑞玲、潘宝盈、郭燕萍、陈裕茂、林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李瑞玲应支付43375.2元、被告潘宝盈应支付46071.29元、被告郭燕萍应支付30028.17元、被告陈裕茂、林苏应支付28693.72元物业费、电费给原告梧州市国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告梧州市国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460元,被告李瑞玲负担2429元,被告潘宝盈负担2580元,被告郭燕萍负担1681元,被告陈裕茂、林苏负担1606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告 石恺:本院受理原告周雯玉与被告黄晓静、石恺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一审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桂0803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黄晓静支付原告周雯玉100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自2025年6月27日计至被告黄晓静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周雯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60元,财产保全费1035元,合计339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周雯玉负担98元,被告黄晓静负担3297元。公告费2300元,由原告周雯玉负担66元,被告黄晓静负担2234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Kuo Jefferson Juei Sheng(中文译名:郭杰夫):本院审理上诉人曹琼丽、曹宇韩、安徽新选择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罗征贤、王庆忠、王庆彬、原审被告Kuo Jefferson Juei Sheng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民终2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1024民初2392号 LE THI MIN:本院受理方培辉诉你(2026)浙1024民初2392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传票、举证、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10时在横溪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1024民初5461号 LE THI NGOC GIAU:本院受理周林志诉你(2025)浙1024民初5461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传票、举证、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下各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1721民初131号 范氏儿(PHAM THI NHI):本院受理原告汪修武与被告范氏儿(PHAM THI NHI)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1721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汪修武与被告范氏儿(PHAM THI NHI)离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0元,由原告汪修武负担。你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云海、王碧樟、宋华:本院受理的(2026)吉0581执913号申请执行人姜龙云与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现向你们送达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包括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内容如下:查封被执行人王云海所有的位于梅河口市李炉乡三人班村山场内地上所有的临建及附属设施等,查封期限为三年。执行裁定书(拍卖)内容如下:拍卖被执行人王云海所有的林权证号吉梅林证字(2016)第1613001号(林班:9、小班:120、124)项下272亩的林地使用权及38090株(主要树种:红松、樱桃、李子)林木所有权;宋华所有的位于梅河口市解放街、不动产权证为梅证字123888号、125.83平方米房屋一座;王云海所有的位于梅河口市李炉乡三人班村山场内的水库使用权;王云海所有的位于梅河口市李炉乡三人班村山场内地上所有的临建及附属设施等。本裁定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选择评估鉴定机构通知书内容如下:本案将对拍卖物进行评估,请双方当事人携带有效证件,于2026年9月16日9时整到本院接待室选择评估鉴定机构,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机构的权利,本院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勘察现场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将于2026年9月21日9时整对需要拍卖的财产进行现场勘察,对上述财产予以评估作价。被执行人应按时到场配合执行,拒不到场的,视为放弃权利,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勘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赵坤(曾用名:赵鲁周):本院受理原告候桂平、杨晓燕诉你及赵鲁京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告候桂平继承坐落于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五里1号院4号楼1单元701房屋中属于赵金民的份额;2.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赵金民的抚恤金167482元;3.请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赵金民的丧葬费5000元;4.本案律师费4万元由被告赵鲁京承担;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长辛店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公告 NGUYEN THI CHUC:本院受理原告周聪与被告NGUYEN THI CHUC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1321民初1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告 英国足球体验有限公司(EF EXPERIENCE LTD):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国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利盛国际足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英国足球体验有限公司(EF EXPERIENCEL LTD)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京0115民初1335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散北京利盛国际足球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二、驳回北京国苑体育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邵胜国、谭丽霞:本院受理乔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返还15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2025年9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长辛店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敏禾、陈沐卉:本院受理原告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被告陈敏禾、陈沐卉、张文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案号为(2026)辽0106民初64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楼26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公告 汪月贵: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东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案号(2025)皖0181民初100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 YANG SHUANG:原告罗力栒与被告深圳妙图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人YANG SHUANG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粤0303民初285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深圳妙图传媒有限公司)。因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5))浙1024民初2278号 NGUYEN THI HOG:本院受理谢利敏诉你(2025)浙1024民初2278号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传票、举证、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10时在横溪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金弘旭:本院受理上诉人金悦与被上诉人赵延、赵元赫、金弘旭及原审第三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京04协外认28号 穆志勇:本院受理申请人宋琳与被申请人穆志勇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6)京04协外认2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二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谈话。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第一选择控股有限公司(FIRST CHOICE HOLDINGS LIMITED)、曾嘉宏、张美丽、翁根成、张苏华:本院受理原告太平洋控股有限公司(GRAND PACIFIC HOLDINGS LIMITED)诉被告北京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第一选择控股有限公司(FIRST CHOICE HOLDINGS LIMITED)、曾嘉宏、张美丽、翁根成、张苏华、张青及第三人北京太运大厦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5)京04民初7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讼服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45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26日14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黄龙镇:本院受理原告王刚与被告黄龙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曹钢: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欣、被上诉人曹钢、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京0102民初37091号 王旭:本院受理李莎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5)京0102民初3709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李莎莎的全部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6)京04协外认23号 Toni Hokkanen:本院受理申请人张东徽与被申请人Toni Hokkanen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裁定(2026)京04协外认2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10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谈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0105民初23774号 黄君润:本院受理原告温泽与黄君润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105民初23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黄君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温泽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并按照年利率14.2%计付该款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违约金给原告;二、被告黄君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温泽赔偿律师费8000元、受理费810.4元;三、被告黄君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温泽赔偿律师费8000元、保险费1000元、公告费1951元。本案诉讼费3274.48元(受理费2267.5元、财产保全费1006.98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晓民:本院受理原告张小林与被告张晓民、第三人张则敏、张晓军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请求法院确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8号中16楼3门一层3011号房屋归原告所有,其他当事人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你应当自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本院东1-13法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达、安大维:本院受理原告程子彪与被告安达、安大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程子彪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安达、安大维立即向原告程子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45万元及利息(以本金145万元为基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借款实际返还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安达、安大维承担。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东1-11法庭开庭审理。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闽0206民初13091号 富豪马克(英国)有限公司[REGAL RICHMARK (UK) LTD]:本院受理原告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POINTER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与被告X公司(X-COMPANY INC.)、第三人富豪马克(英国)有限公司[REGAL RICHMARK (UK) LTD]、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X公司(X-COMPANY INC.)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X公司(X-COMPANY INC.)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至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遗失声明 本人韦雪贞不慎遗失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永安路163号(现151号)的房地契约文件(沙纸契:地字五〇九号;土地所有权状:佛字第166号;断卖契纸:地字五〇九号),上述文件现已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韦雪贞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