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廖睿灵)为进一步规范有效地发挥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作用,强化应急调度与电力市场的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力应急调度保安全、保供应的功能定位,不再纳入促消纳的有关要求。考虑到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促消纳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不再作为应急调度场景。同时,《管理办法》坚持底线思维,确立了保安全、保供应两种场景。
《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力应急调度与电力市场的衔接机制,落实好“市场调节优先、应急兜底”工作原则。同时,《管理办法》规定了应急调度的电力电量、价格与电力市场的具体衔接方式,既引导供需双方先尽可能通过电力市场解决问题,又确保应急调度能有效保障受入方安全保供需求和送出方合理获利。
《管理办法》规定了应急调度的启动条件、分级实施流程,规定了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网企业等相关方面的权责,从工作流程和分工两方面协同保障应急调度按需高效实施。
据介绍,作为首个国家层面的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强化应急调度在市场化手段不能解决电力安全保供问题时,深入挖掘全网资源进行兜底保障的作用,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