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儿每吨水要多交5毛钱,说是‘管理费’。”云南省澄江市纪委监委干部在海口镇某村小组走访时,许多村民反映。
翻台账、对记录、走访村民,纪委监委干部发现,该村小组水费账目存在收支差额对不上的问题,账本上的数字七零八落,收支之间总差那么“一小点”。
核查组找到该村小组党支部书记王某某、组长赵某、副组长姚某某。起初,三人试图以“惯例”搪塞,并辩称:“我们以为收管理费是惯例,对政策学习不够。”
“惯例绝不能凌驾于纪律规矩之上。”核查组的一句话戳破他们的侥幸心理。
随着谈话深入,一桩侵占民生资金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2021年,三人私自定下“潜规则”:每人负责两根主水管,各自向所管片区村民收费。“管理费”谁收的归谁,剩余款项交姚某某入账。就这样,三人利用职务便利,长期违规截留水费,累计侵占群众资金8.9万余元。
最终,王某某、赵某、姚某某受到相应处理。澄江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坚持查改治并举,联合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严查侵占集体资产、违规收费等行为。
【执纪者说】基层小微权力直面群众,分毫皆是民心账。本案中,村组干部巧立名目增设“管理费”,说是“惯例”,实则违纪。基层干部应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守住廉洁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以制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以廉洁文化培育清风正气,让“潜规则”无处遁形。
(本报记者叶传增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