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6月7日电 (记者庞革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广西全区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9180件,其中刑事案件2337件、民事案件4381件、行政案件2462件,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从严打击危害鸟类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机动车环境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有效发挥刑罚威慑作用。
广西各级法院妥善审理建设施工污染、噪声污染等涉民生环境案件,引导经营主体向绿色低碳生产方式转型。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环境资源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积极作用,探索技改抵扣、海洋碳汇认购、以劳代偿等责任履行方式,加强判后执行监督和回访,促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修复恢复。
同时,广西法院深化执法司法协同共治,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修复”治理格局,保护自然生态和人文遗产。深化跨域司法协作,组织召开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与广东、贵州、云南等地法院建立山脉、江河流域、海洋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守护祖国山川河流秀美安澜。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5件环境资源审判年度典型案例,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领域,集中体现广西法院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广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