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如何更好践行“两山”理念,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记者采访了4位全国人大代表。
——编 者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刘锐:
打破水环境碎片化治理壁垒
深化水环境治理,需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做好雨污管网系统更新与长效运维。严格落实“雨污同治、系统诊断、循序渐进、重点施策”原则,全面排查排水管网各类问题,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管护标准、健全考核体系,形成“规划—改造—运维—保障”全流程闭环管理。
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需打破碎片化治理壁垒,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上下游联动、水岸同治与部门协作,搭建统一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为精准监管和协同治理提供坚实支撑。深化“(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水泵)站—河”一体化智慧管理,通过数字化调度减少降雨期污水满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推动管网提质增效与河道生态保护深度融合。
基础研究是江河湖库精准治理的重要保障。围绕雨污管网优化、水生态保护等核心问题,全面摸清底数现状、创新诊断技术与治理方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技术标准,为治理资源合理配置、治理成效稳步提升筑牢基础。
(本报记者窦皓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城投集团武汉控股公司宗关水厂水质检验高级技师王琼:
从“规模管控”转向“质量效益”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需协同治理、健全制度、因地制宜,才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深化协同治理,畅通“多维度”渠道。建议建立统一的协同评价体系,将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与碳减排效益挂钩,对协同治理项目给予财税优惠叠加支持。多污染物控制上,推行“协同管控清单”,在大气、水污染治理中推广一体化监测技术,打通跨介质污染治理链条。区域协同上,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上下游联防联控。扩大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实现成本共担、效益共享。
筑牢制度根基,激活“排污许可”核心功能。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升级全国排污许可监管平台,整合卫星遥感、在线监测等技术,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差异化执法。完善“环评—许可—执法—督察”全链条联动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动态调整许可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推广可行经验。借鉴地方“碳污联动”执法、智慧监管平台等实践成果,总结可复制的协同治理模式。尊重区域污染特征差异,避免“一刀切”,推动生态治理从“规模管控”转向“质量效益”,让制度刚性与治理柔性有机结合。
(本报记者范昊天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顾问苏荣欢:
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应建立规则(包括技术指引和能源一致性)标准,缩小区域之间的差异。当前固体废物处理在不同区域处理、处置规范标准差异较大,造成产业在不同地域成本差别显著。这导致产废企业和第三方运营单位在跨区域转移经营时面临困扰,也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建议明确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理流程、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让企业有章可循,让监管有据可依。
资源循环利用是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应积极推动固体废物从“废弃物”向“资源”的转变。就像构建高效物流体系能促进商品流通一样,要打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渠道。鼓励企业探索创新处理技术,提高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同时,加强不同产业间的协同合作,让固体废物在产业链中实现高效流转、“变废为宝”,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行业内的低价无序竞争问题不容忽视。一些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以低价承接业务,却在处理固体废物过程中偷工减料,不仅影响处理效果,还破坏了整个行业的生态。应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李纵采访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毛相林:
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我所在的下庄村地处秦巴山区腹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恢复,猕猴蹿枝、野猪拱薯的场景渐成常态,但对农作物的损害也加剧了。建议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平衡“生态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利益,让守护青山者得到更多实惠。
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的预防、控制及补偿工作。基金来源可整合现有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并引入社会资本捐赠渠道。例如,对猕猴、野猪等致害严重的物种,由基金承担补偿资金的50%以上,地方按比例配套,破解脱贫县“无钱补偿”的困境。同时,推广隔离防护设施和智能监测技术,降低损害概率。
探索“资金补偿+产业共建”组合补偿模式,激发内生动力。一方面,建立跨区域产业反哺机制,由受益地区向生态保护地输出文旅、清洁能源等项目,如下庄村在发展柑橘观光园时引入深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另一方面,拓宽市场化补偿路径,鼓励碳排放企业购买保护区碳汇指标,所得收益定向补偿受损农户。
(本报记者刘新吾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