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晚会总是万众期待,仿佛是一场对伪劣产品的“公审”“公判”大会。不过,人们也不由得产生质疑:对这些伪劣产品的监管治理,为什么一定要等晚会曝光才开始?综观媒体曝光的各种伪劣产品,大多都形成了规模化、产业化的利益链,更有甚者,早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在“3·15”晚会发布了伪劣产品名单后,消费者遭受“一万点暴击”的同时,有些监管者却“一无所知”,这耐人寻味。
监管部门后知后觉甚至不知不觉,难辞其咎,听之任之,置若罔闻,难逃瓜田李下之嫌。无论如何,监管部门都应该展开反思,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
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而信用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市场监管是打造健康营商环境至关重要的一环,其职责不仅仅是监督与执法,同时还包括引导与帮助,归根结底在于为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寓管理于服务,让刚性的执法更有温度,让柔性的服务更有力度。提振消费需要用过硬的产品质量作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多一些主动作为,经济发展才能更有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