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起责任 抓实安全 2021年01月11日

  煤矿开采是一个高危工种,其特点是地下作业,时时都面临瓦斯、水、火、顶板、粉尘“五大灾害”的威胁。风险高,防范的措施、管理的手段自然也得高。但是,以往发生的一桩桩以许多人生命为代价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告诉我们,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为什么明知违法违规还要组织作业?驻矿盯守制度为什么形同虚设?安全监管为什么缺位?根子就在企业领导者责任意识没到位,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煤企的领导者作为企业各项工作的实际决策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人物。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不能搞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责任意识是否到位,对安全工作是否足够重视。如果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到位了,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足够重视了,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做得很好。反之,如果企业领导者责任意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肯定搞不好,出问题是迟早的事情。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一起起惨痛的重特大煤矿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都没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频发的矿难已成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它不停地提醒着我国现行煤矿安全监察机制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强化。

  俗话说“老大难,老大难,老大一抓就不难”。解决“老大难”问题,煤企领导者理当牢记责任,恪尽职守,坚持带头干,亲手抓。如果煤炭企业领导者都能抱着对国家、对矿工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地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任务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督导,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那么,煤企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能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