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抽蓄”)开发建设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坚持“生态优先、需求导向、优化布局、有序建设”总体原则,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以来,我国新能源装机跃升式发展,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足的短板凸显。作为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的灵活调节电源,抽蓄是支撑新能源消纳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关键基础设施。截至2024年底,全国投运的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超5800万千瓦,但其开发仍面临系统规划滞后、政策机制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施行后,亟需规范开发流程,统筹生态与效率,《办法》应运而出。
在业内看来,《办法》的适时推出至关重要,它将为我国抽蓄行业注入新的动力,引领行业朝着更高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迈进。
●分类助力源网协调发展
《办法》明确,抽蓄项目划分为服务电力系统项目和服务特定电源项目两类。其中,服务电力系统项目是定位于服务相关省级或区域电网的项目;服务特定电源项目是定位于服务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特定电源主体的项目。
对于服务电力系统项目,遵循“国家定规模、地方定项目”的规划管理思路,国家层面确定全国及分区域抽蓄总规模,明确各省服务电力系统抽蓄总规模,省(区市)地方层面提出省域站点布局,明确具体开发项目。对于服务特定电源项目,则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列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专项规划或批复的专项方案后,滚动纳入国家抽水蓄能发展规划。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周建平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办法》突出的特点,一是首次将抽蓄项目分为“服务电力系统”与“服务特定电源”两类,并细化了相应的规划开发和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其次系统构建了从“资源调查、规划管理、核准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和监督管理”的覆盖“项目全生命期”的顶层制度体系;第三,明确了“国家定规模、地方定项目”的分级管理责任和开发权招标优选项目投资主体,推进项目进程的实施原则。
“服务电力系统的抽蓄项目可以实时地快速响应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需求,提高电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服务特定电源的抽蓄项目能够推动新能源基地的协调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运行灵活性和供电保证率。”周建平认为,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分类有助于针对性地解决电力系统和新能源基地的不同需求,理顺抽蓄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新能源企业和传统能源企业的关系和投资方向,促进抽蓄项目与新能源、清洁能源基地与输电网络的协调发展。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原副秘书长陈东平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随着新能源飞跃式发展,全国电力结构性矛盾也愈加突出,抽蓄作为电力系统结构调节的利器,必然被推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电力建设多元化投资体制的不断完善,基建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助推了抽蓄资源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基本建设热潮。
在陈东平看来,目前,有序推进抽蓄的发展,无疑是解决电力系统结构矛盾最为有效的方法。从保障电力系统稳定与安全的角度出发,着力推进抽蓄发展的两大核心方向尤为关键:一方面,以电网架构为基础的电力系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另一方面,强调了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特定电源主体的发展。这里的“一体化”和“大型”凸显了它们对电力系统整体品质提升的重要贡献。抽蓄技术与流域水风光资源的整合,形成了流域水风光储一体化基地,这不仅实现了资源的互补与优化,还提升了水库的优质调蓄能力,为电网提供了有力支撑。
●系统思维平衡发展与约束
《办法》明确,抽水蓄能项目应先评估、后核准,重点评估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从严控制成本和造价。建设管理方面,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和项目单位在电网接入方面的各方责任,确保送出工程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匹配。
“《办法》将环保要求贯穿抽蓄项目规划、建设、运行全流程,可以严控生态红线内项目。” 周建平表示,通过需求导向,国家统筹总量规模,地方按需布局,能有效避免“过度超前”导致的资源浪费。《办法》以系统性思维平衡发展与约束,既为抽蓄产业注入确定性,也为新型电力系统筑牢韧性根基。
“我们必须持续提升抽蓄行业的整体统筹能力,紧紧抓住规划的主线,全面掌控大局,努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本建设全过程管理体系。”陈东平强调,我们需要清晰地梳理抽蓄发展的局部与整体关系,站在电力系统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抽蓄发展的布局,以理性的思考引导从局部到整体的有序、高效、高质量发展。同时,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目标,我们要不断加强抽蓄建设全过程的管理的效能和能力。
此外,陈东平还指出,水电站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大坝安全鉴定,是依托政府层面建立的机制保障。这种机制可有效地防范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系统性风险。在市场经济的初期阶段,相对粗放的发展模式,即“短平快”,将随着科技进步而逐渐被更加统筹、规范、有序、注重品质和高效的发展模式所取代。
●深入开展前期调研与评估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抽蓄项目核准要求:一是项目核准前应开展投资咨询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从严控制成本和造价。
“深入开展前期调研与评估,对潜在站点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文水资源等进行全面细致勘查,能确保站址具备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的自然条件,降低建设风险。”周建平表示,前期工作还需深入研究所在区域的电力系统现状,包括电源结构、电网布局、负荷特性等,预测未来电力需求和供应变化趋势,为项目规模和布局提供依据。尤其是需要全面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影响,分析项目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陈东平认为,通过投资咨询评估,可确保项目在核准前经过专业分析和论证,从而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评估项目的建设必要性,有助于确保资源配置的有效性,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估,可以确保项目在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为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打下基础。
业内认为,在抽蓄建设过程中,需要注重多主体参与和沟通协调。建议建立由能源、水利、环保、规划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充分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符合各部门的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