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城市、行业、企业开展多层次试点探索工作,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为山东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城市方面,青岛市、烟台市、聊城市将根据产业结构特点和自身发展情况,率先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青岛市将依托气候投融资试点,从绿色金融、标识认证、分级管理等方面开展探索;烟台市将依托重点出口企业,开展行业、企业碳足迹核算、分析及应用;聊城市则将聚焦优势产业,结合国家碳计量中心(山东),加快碳足迹计量能力建设。产品碳足迹试点方面,结合山东省重点出口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行业方面,将选取钢铁、轮胎、纺织行业,依托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展数据研究,形成地方碳足迹背景数据。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通知》还明确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计量支撑保障体系试点等。
(宗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