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双碳·绿色

中国能源报 2024年12月30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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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保执法监管

本报记者 王林 《中国能源报》(2024年12月30日 第 10 版)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违法也更趋专业性、隐蔽性。

  生态环境部将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024年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中国能源报》记者在会上获悉,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违法也更趋专业性、隐蔽性。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切实解决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 通过执法坚决遏制

  生态环境违法高发态势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表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生态环境部聚焦重点区域、流域、领域和突出环境问题,精准发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提高对政府的严格考核、对环境污染的行为处罚,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同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突出公众参与力度,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并规定了相应的参与途径和方式。

  “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是‘长了牙齿’的环保法。2018年以来,随着新《环保法》深入实施,全社会环境守法意识显著提升,企业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处罚案件呈现下降趋势。”赵群英表示。

  2025年,新《环保法》即将迎来实施十周年,这十年来,生态环保执法监管成效如何?赵群英介绍,十年来,通过执法坚决遏制生态环境违法高发态势,积极投身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战场。充分发挥新环保法的“钢牙利齿”作用,坚持运用“一竿子插到底”的监督帮扶方式,推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不断创新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在环保法实施中,在执法实践中,持续加强自我改进,重塑执法业务,提升执法质量,高效赋能基层,逐步构建起“智慧监管、宽严相济、罚教并重”的执法新模式。

  ■ 新四类环保设施

  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石化、电力、钢铁、建材四个行业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鼓励四类行业打开大门,用线下参观或云参观的形式向公众开放。

  工作指南提出,各地要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领域,推进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放点位包括空气、地表水、噪声、辐射等监测站点,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艺、监控设施,以及相关废水、烟气排放和焚烧炉运行工况等自动监测数据,有条件的还可设立参观展厅或者展馆,向公众讲解普遍关心的处理工艺、处理效果、监测程序、最终去向等生态环境问题,可以设计不同的展示形式和互动环节。

  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发布新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这四类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本身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多,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对象。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是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的重要活动。

  裴晓菲介绍,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四类环保设施,即“老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已有2101家企业成为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共接待参访公众2.2亿人次。

  ■ 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

  9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主要是以重型货车检验和维修为突破口,重点查处为超标重型货车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同时延伸上下游,追查作弊软硬件“产—销—用”非法黑色利益链,从而倒逼重型货车实现合规达标排放。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赵群英指出,取得很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频发势头,有效实现了污染减排。具体表现为“一升、一降、一减”,即不合格车辆维修量上升、重型货车问题比例下降、污染物实现有效减排。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当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赵群英提供了一组数据:根据技术单位统计测算,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经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4%,机动车当中的重型货车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约80%,在一些城市占比还要更高一些。“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车尾气治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他强调。

  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是重型货车环保达标监管的重要环节。如果重型货车不用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第三方机构又在检验和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放水”,大量超标车辆将上路行驶,直接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技术部门研究,一辆最新标准的国六重型货车,如果不喷尿素或者拆除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将相当于30辆达标重型货车的排放量。”他说。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保持严打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重型货车排放监管,重点针对用车大户和运输公司开展入户抽查,压实各方责任。“近期我们也正在研究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领域环境监管。”赵群英补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