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4年12月23日 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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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化激活空间大

■本报记者 苏南 《中国能源报》(2024年12月23日 第 03 版)

  《中国能源报》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我国通过市场化节能服务累计实现年节能能力超过3.46亿吨标准煤,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额累计接近万亿元。尤其在“十三五”期间,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不断拓展延伸,业务范围呈现多样化,部分企业完成向综合能源服务的转型升级,成为市场化推进我国用户侧节能降碳的“主力军”。

  在业内专家看来,我国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的新兴业态在市场推广中亦存在体制机制、资金渠道、市场动力等方面的掣肘,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策支撑体系,支持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市场化节能业务转型

  助力需求侧革新

  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EESIA)理事长赵明表示,在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路径中,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根本,提高能效是关键,节能和提高能效仍然是中短期最经济、最可行和可规模化的应对气候变化路径。“近十年来,我国以3.2%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的经济增长,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4以上,节能和提高能效工作对绿色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服务链方面,节能服务已从传统的节能技术改造向上游的能源供给服务延伸,同时也拓展到下游的用户能源系统运营运维管理服务。”EESIA副秘书长曹宁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在业务链方面,随着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用户侧储能成本持续降低,其经济效益日益凸显,这些领域也逐渐被纳入节能服务行业的业务范围。

  “十三五”至“十四五”时期,随着综合能源服务概念兴起,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逐渐合流,形成了集多种能源供给与清洁利用、数智化的系统能效提升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场化服务模式,旨在为用户提供低碳高效、灵活智能的精细化能源管理服务,成为撬动用户侧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双碳”目标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带来新机遇

  “双碳”背景下,我国节能政策要求进一步强化,针对各重点用能行业,设定了越来越明确的节能目标,并制定了专项举措和方案。尤其是今年以来,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的加速推进,成为释放存量市场的关键举措,显著提振了能效投资的热情。

  值得注意的是,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不少挑战。首先,相关企业获取外部资金支持的难度较大。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因规模和实力限制,一方面难以申请国家层面的政策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在金融市场中难免陷入融资难、融资贵的境地。

  “目前,地方针对节能降碳的奖励政策有收窄趋势,相应政策往往对支持对象也设定了地域限制,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反应较慢,同时由于对节能和综合能源服务等专业领域缺乏了解,为规避风险,它们更依赖于抵押和担保措施,导致节能企业在融资上长期面临渠道单一、成本较高的难题。”曹宁直言,“大部分中小型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政策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

  此外,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积极性仍有待提高。一方面,节能是用能单位的非刚性需求,因能效约束不足等因素,其缺少节能增效压力,对于节能与提高能效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市场拓展难度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难以支撑业务的快速开展与规模持续壮大;另一方面,经济形势也使用能单位对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的需求下降,进一步加大市场拓展难度。

  随着新型能源体系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能源需求侧的受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为聚焦终端用能主体、掌握终端用户能源系统资源的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分布式源网荷储一体化的能源系统与需求侧灵活性建设获得高度重视。今年陆续发布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指引,更代表着多元主体参与电力市场的基调已确立。

  “以数智化技术运营管理用户分布式电源、可调负荷、储能设施等需求侧资源的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可以聚合区域资源形成新的参与电力市场的主体,打造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具备聚合商与综合能源服务商双重身份,为用户电力系统提供双向服务。”曹宁表示。

  不容忽视的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仍处于前期阶段。在顶层设计方面,目前电力市场建设仍在推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仍有待完善,需求响应在大部分地区亦没有常态化运行。在业务模式方面,目前隔墙售电仍未破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机制尚未突破,综合能源系统调动区域资源实现真正意义的区域能源优化协调运行仍有难度,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微电网运营在当前条件下盈利模式也尚不清晰,这些都限制了综合能源服务的商业模式创新与盈利水平。

  健全市场化机制

  激励行业健康发展

  在推进我国节能和降碳事业发展过程中,政策的大力引导和支持是市场化节能工作的核心驱动力。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的节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正走向融合发展,各领域之间相互渗透,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未来节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企业有望成为需求侧灵活性建设和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关键主体。

  谈及进一步支持行业发展的举措,曹宁表示,市场培育方面,应加强对企业用能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碳配额与碳交易等政策工具倒逼用能单位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同时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节能监察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为释放节能降碳市场的潜力创造良好条件;在企业扶持方面,可探索出台针对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企业等市场化节能降碳第三方服务主体的扶持政策,可针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与低碳转型需要的绿色低碳项目实行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投资补贴、运行电价优惠政策等,并结合当前的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探索与市场化第三方设备设施投资模式的有效衔接,出台相应鼓励和支持政策,持续吸引市场化资金投入。此外,应健全多层次的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行业融资市场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融资券以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渠道融资,破解中小型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节能与综合能源服务行业作为以市场化手段推动终端用户节能降碳的主体,未来要使其在用户端的能源转型与灵活性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力支撑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市场化机制是关键。

  “未来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机制建设,继续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加强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曹宁认为,要从管理、运营及调度机制等层面明确公用电网与多元主体投资的配电网、微电网的职责分工、权利范围与义务要求,打通区域能源、微电网投资运营主体的获利渠道,进一步激活企业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动力,释放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