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今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北京启动,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多元化的碳市场体系逐步形成。CCER的重启将有效提升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活跃度,推动大量优质减排项目落地实施应用,同时也对电碳市场协同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建议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碳汇计量监测核算体系,积极探索开发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促进我国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 发展历经三个阶段
CCER,即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项目是我国政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推进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和发展国内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降低碳排放,促进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CCER体系于2012年启动建设,2015年进入交易阶段,2017年暂停项目备案受理,2024年全国市场重新启动交易,项目的发展历程可总体分为三大阶段。
阶段一:CCER机制的建立和启动。2012年,国家发改委相继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两份指导文件,拉开了国内CCER项目开发和注册的序幕,建立了CCER交易机制,明确了CCER项目工作流程,确定了CCER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的备案要求和工作程序。2015年,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线,CCER正式进入交易阶段。
阶段二:CCER项目备案暂停受理。由于在CCER交易过程中存在项目供需极度不平衡、整体交易量过小与项目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暂缓受理CCER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2018年5月,CCER注册登记系统恢复上线运行,已经备案的存量CCER项目仍可在地方碳市场上交易,并用于全国碳市场履约抵消。
阶段三:CCER项目备案进入重启。2023年10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新CCER项目体系正式启动。随后,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首批4个项目方法学,包括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明确了首批新CCER体系支持的项目领域。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北京启动,标志着我国碳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多元化的碳市场体系逐步形成。
■ 重启产生三大影响
一是助力完善我国多元化环境权益产品交易体系。CCER作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与碳排放配额交易互为补充,共同构成我国完整的碳交易体系。自愿减排量对配额履约义务的抵消,以及本身自带的降碳、固碳属性,能够作为强制碳市场很好的补充。重启CCER交易市场后,将进一步丰富我国碳市场格局,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激发更多不同行业的非控排主体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助力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等优质减排项目加速落地。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和红树林营造等首批被纳入到CCER方法学的节能项目具有减排机理清晰、减排数据质量保障度高、生态环境效益突出的特点,但项目大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面临前期投资过大、建设成本较高的发展困境。CCER的重启可为以上优质减排项目兑现环境价值,拓宽项目收益渠道,缩短建设成本回收周期,有效改善项目收益难题,助力项目的实施推广应用,推动相关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是拉动碳排放监测核算、碳汇计量监测核算服务需求。CCER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既需要控排、碳汇企业能够实现对自身碳排放量与碳汇数据的实时、可靠监测,合理分配碳配额,稳定市场预期,也要求政府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碳排放、碳汇数据进行高效、准确核查,防止市场主体进行数据造假。目前国内尚未构建形成统一完善的碳排放、碳汇监测核算体系,绝大部分控排、碳汇企业也缺乏碳数据在线采集、分析能力。伴随CCER市场重新启动,控排、碳汇企业亟需相关技术支持,拉动大量碳排放监测核算、碳汇计量监测核算服务等需求。
■ 仍存进一步完善空间
首先,建议适时推动甲烷减排、CCUS等新型减排项目纳入自愿减排机制,加快行业技术落地应用。我国甲烷减排、CCUS等新型减排技术稳步发展,但相较于庞大的碳排放总量,项目整体规模较小,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建议适时研究并发布甲烷减排、CCUS等新型减排项目方法学,推动相关项目获得碳减排量,提升项目经济性,推动新型减排项目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其次,建议加快构建体系完整、科学规范的碳排放、碳汇计量监测核算体系,提升碳市场运作效率。深入开展碳排放、碳汇检测核算标准、方法学等研究,加强各行业碳排放、碳汇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碳数据采集、处理、储存方式。加快制定科学完善、完整统一的碳排放、碳汇计量监测核算等技术规范,形成与全国及省级碳排放统计监测核算要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为碳市场高效运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与基础保障。
再次,建议积极探索开发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逐步构建多层次碳市场体系。从国外成熟经验看,碳交易市场是一个多层次市场体系,包括现货和期货等衍生品交易。建议在完善碳现货市场制度建设、加强碳市场数据质量建设的基础上,强化期现联动,研究推出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种类,并引入远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丰富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投资的选项,充分发挥多层次碳市场对低碳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
(作者均供职于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