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4年02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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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24年02月26日   第 02 版)

  国家发改委:

  将明确民间投资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标准

  本报讯 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避免项目小而散;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建设,本专项资金也可支持。

  民间投资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比较高,对优化供给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国家发改委发文表示,将调整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每年选择20个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地级市(区)予以支持。此次《办法》的起草说明指出,2024年拟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

  《办法》明确了专项设立目标,即对民间投资工作成效明显地区进行奖励,用于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引导拓宽民营资本投资渠道;明确了支持范围,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有民营资本参与的具有公益属性的经营性项目。

  关于拟支持的项目类型,《办法》指出,在促进民间投资工作中发现,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民间投资占比不高,需要加大力度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办法》规定可申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市政、物流、新型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项目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体育、旅游公共服务等。

  (汪子旭)

  

  内蒙古成为国家批复同意的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

  本报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网站2月22日消息,为充分开发利用好内蒙古新能源资源优势,推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主动对接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组织编制了《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申请国家同意在蒙西电网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

  经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的复函》(发改办体改[2024]82号),正式同意《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内蒙古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国家批复同意的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

  开展绿电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与市场体系,将绿电交易纳入中长期交易范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绿电交易,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对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能够增加新能源企业发电收益,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能够提升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促进新能源消纳,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能够有效防止蒙西地区绿证“外流”,有助于促进内蒙古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保障经济发展用能需求。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