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
推进水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发展
本报讯 据新华社5月25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规划期为2021年至2035年。关于能源,《纲要》多处涉及水电,提出推进水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发展。
《纲要》明确,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聚焦流域区域发展全局,兼顾生态、航运、发电等用水保障,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强互联互通,加快形成战略性输水通道,优化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我国人口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优化调整。
《纲要》同时指出,推进水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发展,加强国家水网与水电基地协同融合。推进水网与能源产业布局融合发展,在强化节水基础上,根据水资源承载条件,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规划水网建设,保障重要能源基地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水网与航运融合发展,加强水网与水运通道统筹,结合流域综合规划,科学论证和有序推进内河航运发展。巩固长江黄金水道、珠江、大运河黄河以南段等航运主通道,加强江汉运河、江淮运河等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平陆运河建设。
对有发电、供水等经营收益的水库和引调水工程,探索和规范推行项目法人招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工程建设运营。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
(宗和)
国家能源局:
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
本报讯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豁免部分分散式风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全国范围内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再要求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征求意见稿》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机组)许可延续政策。不再开展水电机组许可延续工作。水电机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不再登记机组设计寿命。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异地注册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职责,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与运营企业注册地不在同一省份的,该发电项目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变更应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派出机构辖区运营多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及许可事项的变更应由项目法人分别向项目所在地派出机构提出,一个派出机构辖区内各项目取得一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仲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