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学术·评论

中国能源报 2022年11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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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措并举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宋枫 《 中国能源报 》( 2022年11月28日   第 06 版)

  电力是现代生产的基本投入要素与现代生活的必需品,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我国发电资源和用电负荷的逆向分布特征,以及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要素的自由流动是提高经济循环效率的重要保障,引导电力资源更大范围有效配置能够带来乘数效应,赋予经济增长强大动能,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在发电和售电环节建立市场,提升了电力行业运行效率,更好地配置了电力资源,推动了电力行业低碳转型。今年以来,《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得到正式批复。作为全国首个获批,也是目前唯一获批的区域电力市场,自7月23日以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已稳定试运行3个月,共有135家发电主体、331台机组、432家用电主体参加了交易,覆盖了广东、云南、贵州3省市场化电厂及3大流域水电厂和部分用电主体。目前,南方区域基本形成包括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立输配电价由政府核定、发用电由市场交易形成的电价机制。

  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下,未来继续有力有序推进南方区域市场建设,打造区域电力市场标杆仍需做好以下两点:

  一方面,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深刻理解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定位与目标。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把握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重点任务。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重点任务是探索电力市场体系基础规则的统一化和标准化实践经验,为全国电力市场建设提供标准指南。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不统一,各省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独立设计、独立运行,省区之间市场模式、交易规则、价格机制以及业务运作都存在较大差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各省电力市场标准化模板,统一核心交易规则、交易标准与市场监管设计,为全国电力市场一体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以系统协同思维统筹推进。电力是基本生产与生活资料,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必将带来市场参与主体和省际之间的利益再分配,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必须以目标为导向,坚持系统协同、稳妥推进。协同推进至少涵盖两个方面含义:一是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系统协同。电力市场是涵盖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补偿市场(机制)、输配容量分配机制等的复杂系统,各个市场相互影响。南方区域市场设计需要统筹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等市场一体化设计,整体推进、有效衔接,未来作为整体与国家市场协同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作出积极探索。二是区域发展的系统协同。区域电力市场在整体上会提高运行效率,增加社会总福利,但同时也会带来区域间利益再分配效应,例如,电价趋同会引发电力输出省份用户的不满和地方政府对当地产业竞争力的担忧。如何设计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多元目标下激励相容,主动打破省间壁垒,不仅仅是电力市场一体化的问题,也是其他要素和资源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问题。需要创新与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政策,例如基于社会总福利的改进建立省区间的补偿机制,设立横向转移支付专项基金,减少当地政府对市场一体化的抵触,也有助于减缓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设置省际壁垒、排除市场竞争的动机和行为。以此为基础,有助于在中央层面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协调与监管机制,制定地方政府直接干预市场行为的负面清单。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能源经济系教授、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