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城市能源

中国能源报 2022年06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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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

“十四五”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开启新征程(关注)

《 中国能源报 》( 2022年06月27日   第 14 版)

  本报讯  记者仝晓波报道:6月2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会上三地联合签署了《“十四五”时期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审议通过了《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拓宽协同领域、延伸协同深度,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5年,京津冀三地(原)环保厅局正式签署《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以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协同治污等为突破口,联防联控,共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在固化现有生态环保领域协同机制基础上,2022年初,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成立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推动区域层面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目标、重大任务落地,协商解决跨省(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本次《框架协议》围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联保联治、危险废物处置区域合作、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联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等6大方面,进一步深化三地协同内容,更加突出京津冀地方层面协同的落地实施。

  其中,结合“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增加了绿色低碳协同发展等相关内容,三地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低碳创新,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在原框架协议执行基础上,三地还将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协同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机动车超标排放的协同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水域水质保护,推进流域治理,完善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

  按照工作量化细化、重点同步发力原则,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将逐年联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扎实推动《框架协议》落实,共同推动区域生态环保协同水平再上新台阶,以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