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版:新能源汽车·观察

中国能源报 2022年03月07日 星期一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下一篇

地方

《 中国能源报 》( 2022年03月07日   第 18 版)

  上海: 

  2025年满足125万辆 

  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要形成适度超前的城市充电网络,到2025年,满足12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全市车桩比不高于2∶1。

  同时, 《意见》透露,建立以信息高水平互联互通、智能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健全、统一有序惠及民生为特色的新型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行业发展“五个转型”,即从均衡发展转向聚焦重点、从建设为主转向建管并重、从慢充为主转向快慢并重、从无序充电转向有序充电、从企业为主转向全社会多方参与。

  具体而言,上海将重点推动“僵尸桩”治理、解决小区充电难等问题,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观;强化新建小区安装条件预留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建设;小区主推慢充,公共领域提高快充比例;加快智能桩推广,充分发挥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的引领作用;把充电桩建设纳入小区更新改造范畴,同步夯实汽车厂商配建责任。

  (沪讯)

 

  重庆:

  加快推动智能网联

  汽车示范应用

  本报讯 3月1日,《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道路测试与应用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作出了规范,并公布了道路测试与应用主体、道路测试与应用驾驶人、用于道路测试与应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符合的条件。

  《办法》明确,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三个技术等级。重庆市政府应当科学划定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政策先行区所在地区政府可以在其辖区范围内自行划定道路测试与应用路段和区域,自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有关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工作。

  同时,《办法》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性支持。如各地应将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纳入相关道路建设规划,配套建设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计算设施、云控平台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申请在其管理的道路公用基础设施上搭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相关主管部门应予以支持;有关部门应划定部分公路、城市道路路段及其他特定区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并应逐步扩大道路测试与应用路段及区域范围。

  (宗和)

 

  甘肃:

  实现省内高速充电

  主要节点全覆盖

  本报讯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22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将在17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25座充电站,实现省内高速充电主要节点全覆盖,让电动汽车“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乡”。

  据介绍,为加速建设充电网络,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与甘肃省高速公路服务公司合作,于2021年建设投运白银东、武威、太石、永登4对服务区8座充电站,助力省内高速充电站扩大至19座。同时,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公司合作,建设投运油、汽、充综合站2座。此外,该公司还推广“购车-装桩-充电”联网通办“一站式”服务,与省内89家电动汽车经销商建立业务合作,解决居民用户充电桩报装用电难题。据统计,2021年,甘肃全社会充电运营商充电量达2.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72%,服务电动汽车超680万次。

  (王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