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偏低,部分地区单电源供电小区比例高、建设标准低,防灾抗灾能力不足。考虑到近年来我国极端气象灾害频发,适度提高城市电气设施设防标准,提升城市防灾抗灾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十分有必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修编《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等国家标准。研究适时将城市大型、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用电负荷提升为二级负荷及以上,提高居民生活用电安全可靠供应水平。
二是提升城市电气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借鉴福建、河南等地城市内涝灾害后出台的地方标准,推进国家标准修订,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等民用建筑配电设施选址应高于当地防涝用地高程,降低水淹受损风险。由地方政府主导,对不符合防涝要求的地下配电站房迁移改造给予政策支持,推进住宅小区配电站外部电源快速接口全覆盖,提升应急供电快速响应能力。
三是建立政策支持长效机制。在国家层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向提高民生供电保障能力相关的配电网建设改造倾斜,鼓励地方出台相关优惠措施,在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住宅小区双电源改造等方面给予财政税收、用地审批等政策支持。将提高民生供电可靠性但不增加电量的网架补强类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作为重大政策性投资,全额纳入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价。
(林水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