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杨梓报道: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各地积极响应,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河北省为此次集中治理制定8个专项方案,形成了“1+8”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根据《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大型油气储存基地要完成“一库一策”整改提升和“四个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系统)改造提升;其他油气储存企业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回头看”和“三个系统”(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提升。2022年底前,实现高风险、较高风险等级油气储存企业动态“清零”。
江苏省明确将重点治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生产储存环节、交通运输环节、废弃处置环节、化工园区4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包括22项重点保障制度措施: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持续推动全省化工园(集中)区降低安全风险等级,2022年底前安全风险D类化工园(集中)区占比超过50%;统筹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
辽宁省同样针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方面,以及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4个环节存在的28项具体问题,提出了5方面23项具体工作措施。该省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将形成“1+12+1”工作模式,即1个总体方案,12个专项方案及1个责任落实保障方案,既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危废处置、化工园区等关键环节,又着力解决制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老旧装置风险高、产业转移风险增大、责任不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以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此次集中治理分为3个阶段:今年1月底为动员部署阶段,要完成辽宁省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2月至11月底为风险治理阶段,12月至明年1月底为完成总结验收阶段。
广东省则明确了37项重点工作和30个责任单位,提出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化工园区要做到“一库一策”“一装置一策”“一园一案”。同时,通过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应用,实现部、省、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据悉,今年2月至12月为风险治理阶段,各地、各部门单位将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快集中治理任务实施;今年12月至明年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