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奇秀报道:12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以下简称《条款》),明确将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充电桩损失纳入到保险范围。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突飞猛进, 保有量已超600万辆。但新技术带来了新挑战,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构成新的风险因素。如何保障新能源汽车独有的风险,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基于此,《条款》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在保险责任上,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在条款开发上,既考虑当前的主流技术路线,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新业态留有创新空间。
具体包括:一是多元化的保险场景。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
二是定制化的保险责任。《条款》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升级优化传统车险的内涵与外延,增强了条款的适用性、针对性。
三是人性化的保险保障。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设计《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通过保险机制,分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