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煤炭·生产

中国能源报 2021年10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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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矿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被通报(关注)

《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10月25日   第 16 版)

  本报讯  记者朱妍报道:10月21日公布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矿山事故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今年国庆节前后,全国共发生10起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8人死亡,其中,内蒙古、黑龙江、陕西接连发生3起较大矿山事故,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由此,充分暴露出一些矿山企业依然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

  《通报》显示,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发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0月7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鹿山优质煤有限公司二井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7人被困,经57小时全力救援,4人获救、3人遇难。10月11日,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彬长矿业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综放工作面回风巷超前25米至90米段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20人轻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近期接连发生多起事故,背后是矿山企业违章指挥、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等原因。《通报》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警惕部分矿山企业在高额利润驱动下,突破安全底线、非法违法生产、忽视灾害治理、采掘接续失调等各类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第四季度矿山安全各项工作。

  《通报》提出,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刻认识“不发生事故就是对保供的最大支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格标准、严格审查,科学安全释放先进产能,严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存在系统性风险、采掘工作面数量超标、井下人员超限煤矿,重大风险防控不到位、重大隐患不整改、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煤矿核增产能。强化服务指导,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对重点保供煤矿开展“一对一”上门安全服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和隐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核增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推动有关矿井尽快投产。对因事故或重大隐患停产整改的矿井,督促其依法依规整改,及时办理复产手续,不搞“一刀切”式停产。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和核定产能,合理安排企业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严防接续紧张和采掘失调。

  为确保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通报》还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强化风险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严防拉闸限电风险,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建立联络保障机制,确保灾害严重矿井、大班次矿井、保供矿井“双回路”连续稳定供电,避免不定时、无计划拉闸限电,严防因拉闸限电致使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中断,造成瓦斯超限、水淹井甚至发生人员被困和伤亡。严防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风险,认真分析进入冬季和持续高强度生产等因素对瓦斯、顶板、水、火和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的影响,高度重视设备长期高负荷运行带来的风险,严禁灾害治理不到位、机电设备不完好、违规违章、侥幸冒险生产作业。同时,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