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版:新能源汽车·要闻

中国能源报 2021年04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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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能源报 》( 2021年04月12日   第 17 版)

  公安部:

  新能源汽车达551万辆

  纯电动汽车占比逾八成

  本报讯  记者王旭辉报道: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551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4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53%。一季度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46.6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4.8万辆,增长295.20%;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加21.6万辆,增长86.76%。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6.21%。

  同时,截至3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8亿辆,其中汽车2.8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6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25亿人。2021年一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966万辆,创同期历史新高。

  数据还显示,截至3月,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的城市共有72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个。其中,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城市33个,超过300万辆的城市16个。北京汽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成都、重庆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苏州、上海、郑州汽车保有量超过400万辆。此外,数据还显示,截至3月,全国载客汽车保有量为2.48亿辆,其中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微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2.29亿辆。

  

  工信部:

  智能网联汽车需建立

  全生命周期网络安全体系

  本报讯  记者王旭辉报道:为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近日组织编制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准入管理指南》)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满足企业安全保障能力要求,针对车辆的软件升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建立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监测服务平台,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

  其中,对于众多车主关心的数据安全问题,《准入管理指南》指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护车辆及其联网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内容,《准入管理指南》明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具有事件数据记录和自动驾驶数据存储功能,采集和记录的数据至少应包括驾驶自动化系统运行状态、驾驶员状态、行车环境信息、车辆控制信息等,并应满足相关性能和安全性要求,保证车辆发生事故时设备记录数据的完整性。

  此外,《准入管理指南》还提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具备人机交互功能,显示驾驶自动化系统运行状态,具备对驾驶员参与行为的监测能力。在动态驾驶任务需要驾驶员参与的情况下,应评估驾驶员执行相应驾驶任务的能力。车辆应能够依法依规合理使用灯光信号、声音等方式与其他道路使用者进行交互。

  

  国家能源局:

  电动汽车可能成为

  电力系统的储能装置

  本报讯  近日,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表示,要加快储能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

  他举例指出,电力系统要给电动汽车充电,看似是一个供电任务,但通过技术发展包括采取经济性措施,完全可以让电动汽车促进系统能力提升。电动汽车在低谷时,系统给它充电;在用电高峰时,让电动汽车给系统放电。一辆电动汽车就可能成为电力系统的一个储能装置,如果成千上万辆大规模电动汽车,那对系统是非常有利的因素。所以要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