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温室气体
排放在线监测试点
本报讯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逐步提升碳排放核算的准确性、实时性,河北省开展了发电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在线监测试点工作。
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先河环保赴多个发电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石家庄诚峰热电选为试点企业并实施安装了“大气碳排放监测系统”,该系统包括一套智慧管控平台、3套固定污染源排口二氧化碳监测仪、4套厂界二氧化碳监测仪,通过对诚峰热电厂的碳排放数据进行监测,探索研究并开发针对发电行业的基于监测数据的碳排放计算方法和软硬件系统。试点项目从2020年11月中旬开始实施,目前已完成温室气体软件信息平台架构开发、4套厂界分析仪安装,预计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数据调试并上线运行。
系统建成后,可实现碳排放核算的实时化、精准化和自动化。相较物料衡算的碳排放数据,本套系统利用实时监测数据、微尺度空气质量模型、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建立基于监测数据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可进一步提升碳排放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冀小文)
青海出台省级生态
环保督察实施办法
本报讯 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结果运用等,将为依法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明确了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定位,强调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机衔接、形成合力,督察方式主要有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
开展例行督察时,将组建省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组设组长、副组长。督察组“一次一成立”,组长“一次一授权”。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副省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厅级干部担任。同时,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定例行督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相较于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更加注重直奔问题、强化震慑,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案例进行督察。
派驻监察由跨区域设立的东部、柴达木、环湖、青南地区4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具体负责,通过列席派驻区域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有关部门生态环保工作相关会议、走访问询、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推动督察常态化,做到严在平时、督在日常,突出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夏连琪 刘红)
山东超额完成环保设施
向公众开放目标任务
本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公布第四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山东68家环保设施单位列入其中。至此,山东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目标任务,实现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全覆盖。
2017年5月环保设施开放工作启动,山东环保设施单位分四批纳入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开放的环保设施共分为四类,包括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2017年以来,全省组织四类环保设施现场开放活动3942次,参观者14万余人次;线上开放活动654次,参观及浏览者达88万余人次。通过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增进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陈晓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