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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20年06月01日 星期一

无废城市建设亟待加强固废源头管理

■本报实习记者 张金梦 《 中国能源报 》( 2020年06月01日   第 26 版)

  “当前,我国每年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亿—5亿吨,有2/3的城市被垃圾问题困扰,1/4的城市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在“让垃圾分类成为习惯”的提案中,直言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事实上,生活垃圾外,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与“无废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均存在手段滞后、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轨道交通等工作深入推进,垃圾处理滞后弊端日渐凸显。

  两会期间,加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呼声高涨。代表委员提出了“应将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列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 “加强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多个建议。

  垃圾分类成本高、效率低“短板”突显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关键。”李冬玉表示。

  早在1957年,北京就已率先提出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2017年国务院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

  尽管垃圾分类在我国推行已有20年,但李玉冬直言:“从实际情况看,试点和强制分类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并不理想。”

  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垃圾分类推行过程中仍存成本高、效率低、试点城市推进缓慢、垃圾分类先分后合等诸多问题,其中,分类投放参与度和精准率低是明显短板。

  约占城市垃圾总量30%—40%的建筑垃圾同样面临处理手段滞后,资源化利用率低,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等难题。

  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则存在农作物秸秆出路不畅;畜禽粪便处理设施配建成本高,利用方式传统单一等诸多短板。

  政府引导滞后致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脱节

  “当前我国垃圾分类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为源头混投、混装混运、终端处理不匹配等。”李冬玉坦言。

  分析其中原因,民建中央称,当前,我国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不健全,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法律体系可操作性不强;缺乏专门管理机构,垃圾分类多头管理,以致效率不佳、责任不清等;其次,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这给居民学习垃圾分类带来很多不便。

  法律法规不健全、制度缺失问题也同样存在于建筑垃圾处理领域。

  对此,致公党中央认为,现行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缺少系统归纳,且当前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缺少相应经济激励、社会参与机制。

  致公党中央同时指出,就现阶段而言,地方政府对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工作重心仍停留在控制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拓展消纳处置场地阶段,资源化利用尚未成为政府主要行为。其次,缺少规范性收储和分类回收强制性规定,也会导致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脱节。

  应将垃圾分类管理纳入

  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我国垃圾分类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民建中央向全国两会提出应强化统一管理、加强源头控制、建立统一标准、实施奖惩并行等方面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亦建议,应加强社区的垃圾分类绿色回收等最后一公里引导和监督,发挥环保中介等非政府组织作用。

  李冬玉则强调,应将落实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分解在“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以后的“五年规划”中,将建立垃圾分类制度的五年控制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

  而在大力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致公党中央建议,应出台《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一套从源头减量、排放分类、资源利用到残渣消纳的完整体系,促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再生产品循环利用链的有效闭合。

  为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民建中央建议,应加强顶层设计与科学规划,积极改变农业废弃资源利用政策多、资金分散的现状。充分发挥生物质能作用,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议程,实现投入到位、管理到位,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不断拓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途径,做好分散式、分布式、热电联产式、协同式四种利用方式的科学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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