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这一天,万物瑟缩着停止了行走的的跫音。作为24节气中最早被制订的一个,冬至早在春秋时代就被测定出,称为“日短”或“日短至”。人们对冬至的重视程度,不亚于新年,民间更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这一点,在唐朝尤能体现。
因为执行“以农为本,厉行节约,休养生息,文教复兴”等制度,唐朝成为继西汉之后经济发展的又一高峰。古人农耕,均以节气和历法为参照。二百九十年中,唐朝每年都在冬至拜天颁历。“冬至圜丘祭天,夏至方泽祭地。”新、旧《唐书》中将帝王冬至在圜丘的祭祀称为“有事于南郊”。除祭天外,还观兆测年。《旧唐书·礼仪志》记载:“太史令掌管察天文,稽定历书。凡日月星辰之变,风云气色之异,率其属而占候之。”唐朝诗人于尹躬在《南至日太史登台书云物》中写道:“至日行时令,登台约礼文。官称伯赵氏,色辨五方云。昼漏听初发,阳光望渐分。司天为岁备,持简出人群。惠爱周微物,生灵荷圣君。长当有嘉瑞,郁郁复纷纷。”
冬至还有“预言”,让民间以冬至日的天气好坏、在月中的位置,预测未来天气。例如“冬至黑,过年疏;冬至疏,过年黑”,说的就是冬至若是阴天,过年那天就是晴天;冬至若是晴天,过年那天就可能是阴天,甚至下雪。唐朝重视历法,冬至测年,为农业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阴极之至,阳气始至。”阴阳转换,让冬至从先秦开始便成节日。唐朝经济繁荣、君主开明,在官吏休假的假宁制度中,不仅延长冬至假,还将适用对象扩展至官户奴婢。《唐令拾遗》中的“开元七年令”和“开元二十五年”令规定:“诸元日、冬至并给假七日(节前三日,节后三日)”。《唐六典》也记载:外官吏则有假宁之节,谓正元、冬至各给假七日,官奴婢则给予三日的休假。冬至不仅休假七日,还被写入律令,成为彼时的“黄金周”。
除了放长假,冬至日唐朝政府还举行朝贺宴会,民间互致礼贺。皇帝接受群臣朝贺、诸州及诸藩贡进贡物、交付有司、设宴会、歌舞作乐等。朝贺结束后,皇帝会宴请、大赦、赐官吏职位与赏物、天下大脯三日(京城五日)、免租税、敬老和赐老、褒奖孝子顺孙,以及节妇义夫等。
“冬至发酒、兔、野鸡,其日尚食,供素馔,赐茶十串,其余时果新茗瓜、新历,是为经制。凡正冬至不受朝俱入进名奉贺。”这是《新唐书》卷二十四中的记载。关于冬至民间的礼贺,日本留学唐朝的僧人圆仁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述道:“(开城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之节。道俗各致礼贺。住俗者拜官,贺冬至节。见相公即道:晷运推移,日南长至。伏惟相公尊体万福。贵贱官品并百姓,皆相见拜贺。出家者相见拜贺,口叙冬至之辞,互相礼拜。”这里的“致贺礼”“互相礼拜”均是贺岁之仪,可见,唐朝的冬至与新年一样。
冬至日,民间娱乐异常丰富。文人雅士饮酒作诗,别有一番情趣。亲朋好友身着新衣,走访赠礼。据考古证实,饺子出现于唐朝,冬至日家人团聚吃饺子也为唐朝所开创。“邯郸夜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半身。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白居易的《邯郸冬至夜思家》,表现了冬至团聚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作者供职于陕西省水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