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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报 2019年09月09日 星期一

观察市场

《 中国能源报 》( 2019年09月09日   第 20 版)

  神雾环保股票

  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

  本报讯  记者李玲报道:9月6日,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神雾环保”)发布《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神雾环保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2019年度报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五)“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同时,神雾环保还指出,若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司净资产存在为负的可能性。如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三)“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据悉,受2018年资金紧张及项目方融资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低于预期,致使神雾环保存在业绩大幅下滑,货币资金短缺、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告,当前神雾环保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共计近27亿元。

  神雾环保表示,经历危机以来,公司治理层与管理层也在不断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并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恢复项目复工工作,力求改善经营现状。通过开展纾困、成立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等方式,来缓解资金流动性问题,积极匹配资源确保部分项目优先复工。

  

  东方能源公用热力

  纠纷案达成和解

  本报讯  实习记者董梓童报道:9月3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与石家庄西岭供热有限公司(下称“西岭公司”)的公用热力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据公告,2018年6月20日,西岭公司基于2017年11月26日与东方能源热力分公司签订的《供用热合同》,以热力分公司拖欠2017年11月份热费和2018年3月份因热计量表跳变少记的误差热费为由,将东方能源诉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要求东方能源向其支付趸售热费2997.65万元。

  随后,东方能源表示不予认可西岭公司提出的诉讼主张,并提起反诉,要求西岭公司承担差量违约金1083万元,额外发生的补充热源费用1664万元,清理水质费用28万元,以及因供热不足发生的居民用户索赔费用478万元。      

  7月28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决东方能源向西岭公司支付热费2190万元,西岭公司向东方能源支付清洗费28万元。判决下发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后经法院调解,8月27日,西岭公司和东方能源签订和解协议,约定东方能源在8月28日支付1900万元给西岭公司,至此该热力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长江电力

  回售公司债券

  本报讯  记者李玲报道:9月6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电力”)发布《关于“18长电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公告透露,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长电02”公司债券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25.5万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2.55亿元(不含利息)。2019年9月27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8长电02”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据悉,“18长电02”是长江电力于2018年9月21日公开发行的第二期公司债券。长江电力表示,“18长电02”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2019年8月30日至9月3日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8 长电 02”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在该公告发布的前一天,长江电力公告了其于9月4日结束的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该期债券为5年期,发行价格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2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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